大埔宏福苑11月26日發生5級火災,至今造成160人死亡。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今日(18日)宣布從下周一(22日)開始,將向所有宏福苑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為期兩年,並提供一次性的5萬元搬遷補助。至於受影響的租戶,則將發放一次性的5萬元搬遷補助。
截至昨日(18日)中午,「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連同政府投入的3億元啟動資金與外界捐助的約35億元,總額已累積至約38億元。卓永興指,向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若平均分攤至12個月,約為1.25萬港元,與火災前宏福苑的租金水準差不多,因此是合理的安排。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指,該每年15萬元的業主租金津貼,將每半年發放一次,亦即每次發放7萬5,000元。首筆搬遷補助則預計從12月20日起,透過「一戶一社工」機制陸續發放。她指出,業主無須再提交業權證明,社會福利署會根據土地註冊紀錄處理申請。
至於租戶,卓永興強調他們通常並非以宏福苑為「永久居住」或長期居所,火災後應尋找其他住所。他又稱,有許多居民希望能夠獲得租金津貼的選項,以便在租務市場上租住切合他們需求的單位,例如方便他們「原區居住」,同時有利於出行、上班、上學、就醫。他認為居民的要求「不難理解,非常合理」,由於政府在大埔區已經無剩餘的應急住宿,所以提供補助讓業主自行選擇較長時間的居庭,是最能解決問題和最可行的方法。
麥美娟稱,5萬元搬遷補助將是援助基金下針對租戶的最後一個現金補助。租戶可以免租金居住在過渡性房屋或房協房屋直至2026年5月31日;若他們於明年5月31日後遷出,便不會獲得搬遷補助,並且需要支付租金。她認為,政府已提供應急補助,且相信這段「半年」時間可讓租戶在私人市場上彈性尋找租盤。
對於業主的租金津貼為何僅有「兩年」期限,麥美娟解釋,政府希望在這段期間內能確定宏福苑的長期規劃,讓業主作出一個決定。她承諾,即使這筆現金補助已是最後一次針對租戶,但租戶若有社會福利或醫療需要,政府仍會繼續提供支援。
被問及基金的運用,卓永興透露目前各項補助使用了約12億元,當局會審慎運用捐款,並確保所有支援措施都具有合理性和平衡,使基金能夠用得其所,支援業主長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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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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