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3歲送貨員涉與他人利用非法無線電干擾器(俗稱「偽基站」),在市區向市民發送冒充支付寶的釣魚短訊,早前承認「串謀詐騙」及「在沒有領牌照下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兩罪,今日(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15個月。裁判官屈麗雯指,本案屬本港首宗涉及「偽基站」的詐騙案件,犯案方式利用科技漏洞,對公眾構成廣泛風險,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屈官指,涉案「偽基站」透過2G流動網絡運作,可在約半徑73米範圍內,假冒已註冊的流動服務供應商,向附近手機發送以「#」開首的釣魚訊息,令市民誤以為訊息來自可信來源。「偽基站」裝置設於流動車輛內,容易隱藏於街道之中,增加執法難度。

相關訊息內容顯示為冒充「AlipayHK」,聲稱帳戶因安全理由被暫停,誘導用戶點擊連結以驗證資料。

裁判官指出,警方檢驗儀器後,發現當中錄得大量國際移動用戶識別碼及電話號碼,反映案件涉及不少潛在受害人。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並非主腦,僅擔任「跟車」角色,整個串謀歷時約3天,亦沒有證據顯示有實際受害者或金錢損失。辯方又表示,被告因毒品問題欠債,在友人安排下參與事件,角色有限,冀法庭從輕發落。

惟裁判官認為,被告為報酬而積極參與,按他人指示監控及操作相關設備,行為涉及有計劃的科技詐騙,嚴重程度不亞於電騙或街頭騙案。即使暫未證實有實際受害人,亦不能降低案件的嚴重性。

就量刑而言,裁判官以「串謀詐騙」罪判囚22個半月作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後判囚15個月;「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則以3個月為起點,扣減後判囚2個月,兩項刑期同期執行。

案情透露,警方於今年2月17日下午在旺角上海街一帶截停一輛涉案輕型貨車,在車內檢獲一個運作中的非法「偽基站」、路由器及電池,被告當時坐在副駕駛座,保管兩部手提電話,其中一部正接收數據。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收取報酬監看設備,但聲稱不清楚詐騙內容。惟警方調查顯示,他曾獲他人教導如何監察器材運作,並知悉相關裝置涉及發送訊息及詐騙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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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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