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大陪審團周四(12月4日)拒絕對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提出起訴,令司法部重新提交的按揭欺詐案遭遇挫折。

據《紐約郵報》報道,該陪審團受命重新審視修改過的指控,但最終駁回了對詹樂霞的按揭欺詐起訴。

本案由前密蘇里州聯邦檢察官凱勒(Roger Keller)率隊提出,他於10月22日加入控方團隊,準備在維珍尼亞州起訴詹樂霞。

67歲的詹樂霞此前面臨兩項指控,她2020年在維珍尼亞諾福克購買第二套房時,涉嫌銀行欺詐及向金融機構作虛假陳述。該起訴首先由維珍尼亞東區代理聯邦檢察官哈利根(Lindsey Halligan)提出。

該案在11月24日被聯邦地方法官柯里(Cameron Currie)以哈利根任命程序不合法為由撤銷。法官裁定其「沒有合法權限」提出指控。

詹樂霞發聲明感謝陪審團:「我很感謝陪審團成員,也深受全國各地支持者的鼓舞,接下來我會繼續捍衛法律與紐約人民。」

她若被定罪,最高面臨60年監禁及200萬美元罰款。

案件源自於聯邦住房金融局局長普爾特(Bill Pulte)於2025年4月提出的刑事移交。該文件指控詹樂霞在2020年以「第二住宅貸款」購入一棟位於諾福克的房屋,卻填報為「主要居所」,且承諾不出租,但其侄孫女隨後入住。其姪孫女36歲,有一連串的犯罪紀錄,對聯邦陪審團稱她從未支付過租金。

然而,詹樂霞2020年在紐約州倫理申報中,卻列示了這筆5,000美元的租金收入。

控方還稱,詹樂霞虛報的貸款條件使她節省了近1.9萬美元。

在詹樂霞起訴特朗普家族房地產集團時曾說,「沒有人能凌駕法律之上」,控方在起訴書中也用這句話回敬了詹樂霞。

該起訴雖遭撤銷,但法官裁定「不具偏見」;因此控方仍有六個月時間可再次提出修訂後的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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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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