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最高檢察院發文稱要「深化檢察改革」,特別強調要加強意識形態工作,「抵制西方司法獨立錯誤觀點」,引發關注。人權律師表示,中共司法一直是獨裁工具。

新唐人電視台報道,2024年12月5日,中共最高檢察院發布《全面深化檢察改革、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意見》一文,內容除了要加強中共領導、堅持「習思想」等陳詞濫調外,還聲稱,「常態化開展檢察人員現思想調查分析」,「堅決抵制西方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等錯誤觀點」。

律師:中共司法是工具

旅美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對新唐人表示,中共是獨裁政權,權力都集中在中共手中,中共的法律都是中共專政老百姓的工具,司法機關也是中共的工具,不可能獨立的依照法律判案,中共官員的一句話就能決定案件怎麼判,不管法律怎麼規定。

吳紹平律師說,對於中共司法機關來說,法律就是可以隨意拿捏的東西,欺負民眾的時候,中共就拿出法律說民眾違法,如果民眾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時,中共的法律就失效了,中共的司法機關不會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利。

對於中共最高檢察院的文件,網民諷刺說,「那這個部門是不是也沒有存在的價值了?」「搬起石頭砸自己的鍋」「起碼的裝模作樣都不要了」「這個已經表明姿態了,所以不要再有任何幻想,最後的結局已經能看到」。

這種反對「西方司法獨立」的論調並不新鮮,早在2017年1月14日,時任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就曾公開宣稱,「要堅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影響,決不能落入西方錯誤思想和司法獨立的陷阱。」

當時,周強的此番言論引發了眾多輿論批評,很多律師和社會人士聯署呼籲罷免周強。

維權律師劉曉原也在微博發文批評周強謬論,並列出多份有關司法獨立原則的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決議,如1985年通過成為第40/32號決議和40/146號決議的聯合國《關於司法機關獨立的基本原則》,其中規定,「各國應保證司法機關的獨立,並將此項原則正式載入其本國的憲法或法律之中。尊重並遵守司法機關的獨立,是各國政府機構及其他機構的職責」。

劉曉原律師指出,中國是聯合國常任理事國,有責任和義務實施這些原則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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