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一對新人在酒店辦婚禮,支付了近2萬元(人民幣,下同)定金。儀式中途遭遇較長時間停電,現場漆黑一片。400多名賓客陸續離開,婚禮沒有辦成。新人家屬稱感到特別憋屈,一名新人媽媽被氣哭:「盼了20多年,臉都丟盡了!」
《北京青年報》11月30日報道,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的姚志斗律師認為,此事中,酒店方服務存在瑕疵,造成婚宴效果不佳,根據有關規定,其對於新人方的消費款項應當合理降低。婚禮能否順利圓滿完成,對當事人意義重大,新人可依法向酒店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據河南電視台《都市報道》報道,11月26日,河南濟源一對新人在一家酒店舉辦婚禮,交了19,800元定金。
新人家屬稱感到特別憋屈。一名新人家長表示,婚禮過程中突然停電,「現場漆黑一片,客人都在喧譁亂叫。」
家長表示,以為很快就能恢復供電,沒想到等了40多分鐘才來電。這期間,400多位賓客陸續都走了。
談起此事,一位新人媽媽被氣哭,「盼了20多年,孩子這麼開心的一天,臉都丟盡了。」
對此,酒店方表示,只停了10分鐘左右的電……新人不願意支付消費的款項。
新人家長表示,希望酒店給予相關賠償。
此事中在這種情況下,應支付的消費款項該如何計算?有無相關法律依據?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的姚志斗律師認為,這種情況雖然新人與酒店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但雙方事實上約定酒店方提供餐飲服務,且已經收取新人部份費用,雙方已經形成事實上的餐飲服務合同關係。
姚志斗表示,酒店作為服務方,應當為新人提供約定的婚宴餐飲服務以確保婚宴如期順利完成,但因酒店在餐飲服務過程中停電存在瑕疵,造成婚宴效果不佳影響餐飲感受,存在一定過錯。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對於新人方的消費款項應當合理降低。
此事中,這種情況下,新人可以索要精神損失賠償嗎?有無相關法律依據?
姚志斗表示,婚禮對於新人男女雙方及其家庭成員而言,具有特定的儀式感和紀念意義,婚禮、婚宴能否順利圓滿完成,對當事人意義重大。
姚志斗表示,若酒店停電存在服務瑕疵導致婚宴效果不佳的話,可能會給新人及其家庭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新人方可向酒店方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此事件引起廣大網民關注和熱議。
「靈0o」:先搞清楚到底停電10分鐘還是40分鐘吧!這代表了酒店的態度,如果真如家長所說是40分鐘而非10分鐘,我支持家長要求精神賠償。不但訂金退回,賠償的金額還要是訂金的雙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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