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最近發生在遼寧省瀋陽市的一個案子,卻讓人們看到了中共官員的無法無天,以及對國人的冷酷無情。他們是不是習擔憂的、中共的破壞者和掘墓人呢?我們就來談談這個案例。

舉報億元貪官反被判

原瀋陽市信訪局幹部郭泓,依法舉報原瀋陽市信訪局長陳國強私開銀行賬戶,私存維穩資金超過1億元,且舉報屬實。

2024年9月12日,舉報人郭泓卻被當成犯罪嫌疑人押上法庭。

據接受《大紀元》採訪的知情人透露,法庭上檢方公布了陳國強私開的六個帳戶。比如,在哪個工商銀行存款六千萬元,在哪個銀行存款一個億等等,共六個,還給出了賬號。

意思是查出陳國強有問題,已經處理了,對陳黨內警告,行政上降級處分。

知情人說,律師據理力爭,說:「我們都是有知識有文化的人,現在我就請問你們:陳國強私開的這六個賬號,咱們算一算加一加:有沒有超過一個億?那郭泓舉報的是不是事實?他有沒有提供虛假資訊?問得法官啞口無言。既然郭泓舉報的是事實,那為甚麼要抓郭泓?問得法官沒下

話了。」

法庭上,法律系碩士畢業的郭泓對檢方提供的所謂證明,一一用相關法律的章節條文作了駁斥回應。

但是,公訴人最後還是建議法院對郭泓判刑五年以下。

根據憲法第41條的規定,依法舉報國家公職人員違法亂紀是公民的權利。郭泓依法舉報陳國強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是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且舉報屬實,是做了大好事。

那公安局為甚麼要抓他?檢察院為甚麼要起訴他?法院為甚麼要審判他?公訴人憑甚麼建議法院對他判刑五年以下?

4800多次舉報無結果

郭泓是原瀋陽信訪局處級幹部,從2014年開始舉報。舉報之後,在2015年12月17日,他突然遭瀋陽市公安局非法拘捕,並受到酷刑折磨。

郭泓告訴電話採訪他的《大紀元》記者:

被抓後,「(警察)直接就給我上腳鐐、手銬,關到地下室48小時。當時都沒有任何手續。」

「他們對我嚴刑毒打,造成我左耳骨膜穿孔,頭部傷口達8厘米,手神經斷裂,頸椎、腰椎纖維環撕裂和斷裂等,全身關節受傷,牙齒活動出血,頸椎血管損傷。」

瀋陽市公安局為甚麼非法拘捕郭泓?是誰下的令?又是誰下令用酷刑?為甚麼要用酷刑?

事實上,瀋陽市公安局拘捕郭泓一個月後就撤案了。因為郭泓堅持自己依法舉報無罪,警方刑訊逼供下也不認罪。警方沒有找出任何犯罪證據,只好釋放郭泓。

此後8年,郭泓向瀋陽市、遼寧省有關部門,中紀委國家監察委等中央部委反映情況,包括找相關的領導,達4,800多次,都沒結果。

郭泓說,8年中他向遼寧省三級檢察院反映了上千次,沒有得到任何答覆。他去了中紀委,也沒有下文。他向媒體舉報的郵箱、微信號被封,郵箱被封了幾十個。

8年中,被中共稱為「人民公僕」的各級官員,全都麻木不仁。

被圍堵9天9夜

2022年10月14日,郭泓駕車前往北京看病,請律師。行至遼寧省盤錦市高速公路服務區,被瀋陽市公安局、瀋陽市信訪局安排的三十多人、十多輛車圍堵,被非法剝奪人身自由長達9天9夜。

期間,郭泓報警四十多次,盤錦市公安受理報警後,以「無權管轄」為由,未對現場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處置。

10月23日,郭泓幾近崩潰,迫不得已頂開圍堵的車輛逃離。

10月24日,郭泓被瀋陽市公安局於洪分局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刑事拘留。

郭泓到北京看病、請律師,這是他作為一個合法公民的正當權益。

瀋陽市公安局、信訪局為甚麼要安排三十多人、十多輛車圍堵他?是誰下的命令?為甚麼非法剝奪他的人身自由長達9天9夜?

根據憲法、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非法拘禁已經構成犯罪。瀋陽市公安局、信訪局知法犯法、執法犯法、嚴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

盤錦市公安接到郭泓報警後,為甚麼不依法保護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不受侵犯?

郭泓在被困9天9夜、生命受威脅的情況下突圍自救,犯了甚麼罪?

根據中共刑事訴訟法,刑拘期限最長是37天。但是,瀋陽市公安局僅憑一紙刑拘通知書,就關了郭泓150天。

瀋陽公安局的辦案人稱,要對郭泓做精神病鑑定,鑑定期間不計入辦案時期限。

先不說郭泓精神正常,根據《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28條的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從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

那麼,本案刑拘羈押期限最長應該是,鑑定期限30天加上刑拘期限37天,共67天。

退一步講,即使要做精神病鑑定,關押到第67天時就該放人,為甚麼不放人?

唯一合理的解釋是,有人存心要整郭泓,想利用超期羈押,把郭泓關傻關瘋;或者讓郭泓屈服,認罪認罰。

上級為何不管?

上面說的瀋陽市信訪局、公安局等等的嚴重違法行為,為啥沒人管?陳國強當過瀋陽市人大正處級秘書,為瀋陽市人大主任服務過;當過瀋陽市紀委常委、副書記、秘書長,為瀋陽市紀委書記服務過;當過瀋陽市政府副秘書長,為瀋陽市長副市長服務過。

這些人是不是陳國強背後的保護傘呢?

郭泓的律師李愛軍無數次與公安辦案人員溝通,無數次向瀋陽市于洪區檢察院反映,多次向瀋陽市檢察院反映,六次向遼寧省公安廳反映,兩次向遼寧省檢察院反映,兩次向遼寧省紀委監委反映。

但瀋陽市公安局彷彿有免死金牌護身,不僅不糾正錯誤,還繼續對郭泓打擊報復。

郭泓通過他的律師李愛軍向公安部郵寄了控告狀,要求公安部領導「監督瀋陽市公安局立即停止迫害郭泓,對郭泓取保候審或者指定瀋陽市以外的公安機關管轄」。

從9月12日瀋陽市于洪區法院對郭泓案的審理看,公安部領導沒有依法監督、糾正,也沒有依法查辦相關嚴重違紀違法官員。

據郭泓向《大紀元》記者透露,瀋陽市信訪局在棋盤山有個維穩基地,專門用來關從北京拉回來的上訪人員,裏頭曾經死過人,有上吊的,被迫害的。

郭泓被打擊報復,是否與有人想掩蓋發生在棋盤山維穩基地中的死亡事件,有關係?

從郭泓依法舉報,受到不法對待的情況看,郭泓案可以歸類為冤假錯案。其中,瀋陽市的公檢法系統,有推脫不掉的責任。

在此過程中,相關官員沒有依從相關法律法規,執法上確實侵犯了公民人權。

而相關的上級官員,不出面約束、監督下級的做法,與中共宣揚的黨紀教育,以及依法治國口號,都差得太遠。

失民心者自掘墓

被郭泓舉報、涉案超億元的瀋陽市信訪局原局長陳國強,僅受到黨紀「警告」處分和政務「降級」處分。據知情人講,陳國強現已移民澳洲。

一個涉案過億元的嚴重腐敗份子,就這樣被輕輕地處分了一下。陳國強是否得到後台老闆的特別保護?是否有人故意放他出國了?

究竟,相關官員為甚麼要打擊報復陳國強的舉報人呢?這背後是否還有更多的黑幕?

在長達8年的時間中,從對瀋陽市公安局、信訪局負有直接監督之責的機關,到中紀委國家監察委,實際上是在包庇腐敗份子、迫害好人的官員,他們的所作所為,都是與中共宣揚的「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依法治國」完全背道而馳的。

他們長期以來對郭泓案的處理方式,以及郭泓目前的艱難處境,只能讓郭泓及其家人,郭泓的親朋好友,海內外同情郭泓的一切有良知的人,對中共不再抱任何希望了。

那麼,他們是不是中共的掘墓人?◇

------------------

🏵️《九評》20周年👉🏻 https://hk.epochtimes.com/category/專題/退黨大潮

💎成為會員 📧訂閱電子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