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市區的士司機在西貢拒絕接載「放蛇」的警員往區內一間酒店,建議對方「過對面搭綠的(新界的士)」,遭控一項拒載罪。司機稱自己跟從行規,為乘客慳錢「好心做壞事」,今(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款500元。

案情指,2024年1月22日,警方在東九龍一帶「放蛇」,打擊的士違例。早上11時34分,警員在西貢公眾碼頭市區的士站,登上被告的士要求往西貢海灣酒店。但是被告得知目的地後,拒絕接載警員,建議「你過對面搭綠的」。

之後另一警員登車要求前往將軍澳港鐵站,被告隨即開車。警員表明身分,指被告拒載,被告稱自己並非「揀客」,並說「你咁做我都冇嘢好講」(你這樣做我都無話可說)。

控方稱,被告有一項不小心駕駛紀錄。

獲乘客表揚

被告林松金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求情。他解釋,的士行規是當市區的士到新界上客後,乘客如往新界或附近地點,都會提醒乘客坐新界的士,因收費比較低,「如果你認為這件事我是錯的,我只可以形容我是好心做了件壞事」。

被告求情稱,的士拒載、濫收車資非常令人討厭,10年前自己亦投訴過兩名分別拒載及講粗口、在紅雨警告下濫收車資的的士司機,後來他們均被票控及認罪。被告亦呈上他於2021年獲乘客提名參與「優秀的士司機選舉」的證明,並曾獲乘客在的士平台的表揚及嘉許,今年8月,他亦路不拾遺,獲警員感謝。

裁判官認同被告認罪有悔意,又獲乘客表揚等,認為今次事件中,被告只是想提醒乘客有更佳選擇,判罰款500元。

案件編號:KCS8720/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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