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紐約時報》在一篇有關法輪功的報道中扭曲中共活摘器官的事實真相。研究中共活摘器官問題的專家、學者、律師以及美國政要接受《大紀元》採訪,對《紐約時報》的報道提出質疑和拆解分析。

《紐時》為何不引用真正的專家的觀點?

《紐約時報》在今年8月發表的一篇有關法輪功的文章中寫道:「耶魯大學法學院蔡中曾中國中心高級研究員林偉(Nicholas Bequelin)對使用囚犯器官的情況進行了記錄,他和其他中國人權領域的頂尖專家表示,沒有證據表明存在對法輪功學員以獲取器官為目的的系統處決。他說,和其他中國囚犯一樣,一些法輪功學員如果被處決或死於獄中,他們的器官可能會被摘除。」

(左)2024年3月8日,諾貝爾和平獎提名人、加拿大人權律師在哈佛大學。(Samira Bouaou/The Epoch Times)(右上)華府智庫哈德遜研究所宗教自由中心主任謝伊。(李辰/大紀元)(右下)《大屠殺》《失去新中國》作者、獨立新聞調查記者葛特曼。(李辰/大紀元)
(左)2024年3月8日,諾貝爾和平獎提名人、加拿大人權律師在哈佛大學。(Samira Bouaou/The Epoch Times)(右上)華府智庫哈德遜研究所宗教自由中心主任謝伊。(李辰/大紀元)(右下)《大屠殺》《失去新中國》作者、獨立新聞調查記者葛特曼。(李辰/大紀元)

對於《紐約時報》的上述敘事,國際知名人權律師麥塔斯(David Matas)告訴《大紀元》,「據我所知,此人(林偉,Nicholas Bequelin)沒有對良心犯器官被摘取的問題進行過研究,並似乎對目前已經完成的研究也不熟悉。」麥塔斯是最早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行為展開調查的專家。

就麥塔斯的以上評論,《大紀元》記者通過電子郵件向林偉(Nicholas Bequelin)本人求證他「是否對中國良心犯器官被摘取的問題進行過研究?是否熟悉目前已經完成的有關良心犯器官被摘取的研究?」《大紀元》沒有收到他的任何回覆。

調查中共活摘器官問題的美國作家葛特曼(Ethan Gutmann),就《紐約時報》的相關報道告訴《大紀元》,「我從未見過他(Nicholas Bequelin)發表過任何有關囚犯器官的文章。」「我不是說不存在,但我從未見過。」葛特曼也表示,沒有任何證據表明《紐約時報》所報道的林偉的觀點獲得了認可。

華府智庫哈德遜研究所宗教自由中心主任謝伊。(李辰/大紀元)
華府智庫哈德遜研究所宗教自由中心主任謝伊。(李辰/大紀元)

美國華府智庫哈德遜研究所的宗教自由中心主任謝伊(Nina Shea)就《紐約時報》的相關報道告訴《大紀元》,「一位來自精英大學的學者(Nicholas Bequelin)說,這(系統性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情)沒有發生在中國,或者說不相信這些事情,這樣的說法是不道德的。中共長期以來一直在撒謊和掩蓋事實。」

「中共從哪裏獲得的器官?他們(《紐約時報》)沒有問這個問題,他們也沒有堅持進行獨立調查。」

「我認為,《紐約時報》對法輪功抱有敵意和偏見。因為這篇文章違反了新聞道德,違反了新聞的獨立性要求和需要核實新聞來源的要求。」她說。

「法輪大法訊息中心」研究員海利(Nick Haley)就《紐約時報》的同一篇報道告訴《大紀元》,林偉並非此問題的專家。

他說,「Nicholas Bequelin,這個人不是在國會作證、撰寫非政府組織報告或在醫學期刊上撰寫同行評議文章的眾多的研究人員、記者、律師和醫生之一。這些報告和文章都涉及中共濫用器官移植的問題。這些專家都找到了證據。這些證據表明,法輪功學員被系統性地殺害以獲取器官。『中國法庭』專家小組、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美國國會和歐洲議會也都認為這些證據是可信的。」

「《紐約時報》為甚麼不引用這些專家、組織、政府機構或他們的已發表報告,而是選擇一位否認這一觀點的人呢?」

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的問題,被專家廣泛研究和證實。美國國會、歐洲議會也通過了多個決議案,呼籲制止中共迫害法輪功和活摘器官的行為。

2013年12月12日,歐洲議會投票通過一項緊急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活體摘取良心犯以及宗教信仰和少數族裔團體器官的行為」。

2016年,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343號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針對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的「活摘器官」行為。該決議案表示,持續和可靠的報告顯示,中共系統性摘取良心犯器官,包括大量法輪功學員、其它宗教和少數族裔人士。

2024年6月25日,美國國會眾議院一致通過《法輪功保護法案》。法案要求美國制止中共國家支持的活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的行為,並要求美國對中國境內參與和協助活摘器官的人員實施制裁。

既然林偉並非熟悉中共摘取良心犯器官問題的專家,那麼,《紐約時報》為何獨挑選了他來作評論,而不選擇真正的專家呢?

《大紀元》記者通過電子郵件分別聯絡了《紐約時報》相關報道的3位署名記者,以及《紐約時報》多個版面的編輯,提出以下主要問題:

1) 過去兩年裏,你(們)是否向專門研究中國良心犯的器官被活摘問題的專家麥塔斯(David Matas)徵詢過建議?

2) 過去兩年裏,你(們)是否曾向「制止中共器官移植濫用國際聯盟(ETAC)」、「反對活摘器官醫生組織(DAFOH)」或調查活摘良心犯器官的獨立法庭「中國法庭(China Tribunal)」的專家徵求過意見?

3) 關於活摘器官是否是中共處決法輪功學員方式的系統性計劃的部份,《紐約時報》似乎只引用了一位專家,而沒有引用其他任何肯定這一點的專家。你(們)為甚麼只引用了一方專家的觀點,而沒有引用另一方專家的觀點?

《紐約時報》的3位署名記者,以及《紐約時報》多個版面的編輯,都沒有就以上問題回覆《大紀元》。

《紐時》為何偏袒中共敘事?

《大屠殺》《失去新中國》作者、獨立新聞調查記者葛特曼。(李辰/大紀元)
《大屠殺》《失去新中國》作者、獨立新聞調查記者葛特曼。(李辰/大紀元)

《紐約時報》的這篇文章還寫道:「中共官員承認,死刑犯的器官是中國醫院器官移植手術的主要來源,但對摘取法輪功學員或其它被拘留者器官的指控予以否認。」

對於《紐約時報》的上述敘事,麥塔斯告訴《大紀元》,「這是偏袒中共的敘事。」

麥塔斯質疑《紐約時報》沒有做真正的調查。

麥塔斯說,「《紐約時報》從未就中共摘取器官的問題徵求過我的意見。」

他說,「據我所知,他們也沒有徵求過任何研究中國良心犯器官遭摘取的人士的意見。」

麥塔斯說,「2006年6月,大衛喬高和我撰寫的一份報告表明,中國(中共)用於移植的大部份器官摘自良心犯,摘自法輪功學員。」

2006年7月6日,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喬高(David Kilgour)和國際人權律師麥塔斯(David Matas),發布《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確認了活摘指控。麥塔斯表示,此罪行是「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麥塔斯在採訪中繼續說道,「由於法輪功太受歡迎,所以,共產黨決定鎮壓。」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指導原則的佛家身心修煉功法。中共官方統計,1999年前,修煉人數達到7千萬至1億人。

美國調查記者葛特曼(Ethan Gutmann)在採訪中說,「我在北京目睹了法輪功學員遭到大規模的逮捕。」中共迫害法輪功始於1999年,葛特曼當時在北京。

葛特曼表示,他撰寫《大屠殺》一書的過程中,採訪了很多逃到海外的法輪功學員。其中一些人是農民,這些人中很少人知道器官摘取的事情。

他說,「當我詢問勞教所或監獄對他們進行體檢情況時,他們中的一些人真的很生氣,因為他們認為我在浪費我的時間,也在浪費他們的時間。

「他們遭到酷刑,女性被強暴。所有這些可怕的事情都發生了。我問他們監獄裏中國醫生給他們做體檢的情況,許多人描述了他們經歷了複雜的體檢。這種體檢是專門檢查他們的器官、以出售器官為目的的。

「比如對眼睛的檢查,體檢醫生只關注眼角膜的健康狀況,而不是真正關注視力——醫生用光照射他們的眼睛,看看眼角膜是否清澈健康。但這與視力測試中(醫生)詢問『你能看到屏幕上的字嗎?你能讀給我聽嗎』的用意完全不同。眼角膜只是一種組織,而不是器官。每隻眼角膜的價格約為15,000美元,如今可能要30,000美元。

「他們(醫生)不在意檢查視力,也不在意檢查大腦健康,因為眼睛和大腦是不能用於移植的。而可以移植的器官是腎臟、肝臟、心臟、肺、眼角膜。這些都是可以售賣的器官和人體組織。」

「許多法輪功學員注意到,(法輪功)犯人在集中營、監獄、黑監獄或拘留中心接受體檢後,通常就消失了。」葛特曼說。

與中共鎮壓法輪功同步的是,中共器官移植工業的「飛躍」。

麥塔斯說,「鎮壓法輪功後,中國的器官移植數量大幅增加。」

眾所周知,器管移植手術最難的是能否及時獲得器官供體,但是中國醫院所承諾的器官等待時間超短,令人咋舌。比如:天津東方器官移植中心曾在網上承諾,病人平均等待時間為兩周。

解放軍第二醫院解放軍器官移植研究所(上海長征醫院)也曾在網上承諾肝移植病人的平均等候供肝時間為一周。

位於瀋陽的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國際移植(中國)網絡支援中心承諾:一般肝臟移植,最快只需一個月,最慢不超過二個月左右。腎臟移植最快一周,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即可以尋求到HLA相匹配的供體。如有問題在一周之內再次進行移植手術。◇

(來源:原文被刪。國際互聯網檔案中心備份。)
(來源:原文被刪。國際互聯網檔案中心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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