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本月16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社福機構「明愛」今日(13日)公布一項最新的劏房調查指,受訪住戶的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僅為45平方呎,比高度設防監獄的63平方呎細,荃灣區更只有37.5平方呎。

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住屋權益發展工作小組今年8月至9月期間,以問卷方式訪問了149位來自中西區、觀塘區、九龍城區、荃灣區及南區5個地區的基層劏房租戶,了解劏房租管實施後的成效、沒有獨立水電錶的劏房住戶的收費情況,以及居民對最低劏房標準的意見。

調查發現,受訪劏房住戶的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僅為45平方呎,比高度設防監獄的63平方呎還要細,荃灣區更只有37.5平方呎。同時,劏房租金高昂,受訪住戶租金中位數為5,300元,荃灣區更高達5,800元。5區整體平均呎租為46.39元,比今年8月的私人住宅平均呎租高出逾22%,中西區的平均呎租更高達52.66元。

儘管劏房租務管制條例已實施超過兩年半,但調查顯示,大部份受訪者的租賃情況仍未符合條例規定。27.5%受訪者沒有簽署租約,51.7%沒有打釐印,85.6%業主沒有提供正本水電費單。 在受訪的149戶劏房家庭中,只有一戶擁有正式的獨立水電錶,另外3戶業主更要求他們作代理人收取其他劏房住戶的水電費。

調查收集了劏房租戶5月至8月的水電用量及費用數據,發現有劏房租戶因累進制而被多收取高達2,200元電費。水費方面,只有4戶的業主有按水費單每季度收費,同樣都因累進制而出現超收情況,最高一戶被多收了378元。有一半以上劏房租戶被業主以人頭收費及每度水定額收費,其中一戶被收取每度水20元,還有各種五花八門的收費方式,都與租戶用水量不符。

政府近年聲稱要「取締劣質劏房」,在受訪劏房住戶最希望政府介入的5大劏房標準中,前4位都與環境安全有關,包括消防安全、有窗通風、樓宇安全和衛生環境。51.7%受訪者不同意政府提出的7至10平方米的最低劏房面積,認為面積太細影響身心健康,亦未有考慮面積和居住人數的關係,建議應訂於10平方米或以上。

80.5%受訪者不同意政府在不確保原區或就近地區以傳統公屋、簡約公屋或過渡性房屋作取締劏房的安置政策。有部份受訪者擔心訂立最低面積過高,會負擔不起租金。

明愛建議政府強制劏房業主同租客簽訂標準書面租約;規管業主為每戶劏房安裝獨立水電錶;加強劏房租管執法及增加罰則;政府應提供安置政策,保障有住屋困難而又未能申請公屋的劏房戶,同時提供搬遷和補償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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