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2日)落案起訴一名電子組裝儀器製造商前總監及一名商人,控告他們涉嫌與一名科技公司股東協議收受對方賄款共逾600萬元,以協助該科技公司獲選為電子組裝儀器分銷商。兩名被告均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告劉偉亮,49歲,曾任香港先進有限公司(前稱先進太平洋(香港)有限公司)前銷售總監;被告王煜昕,46歲,報稱商人,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控罪指兩名被告涉嫌串謀使劉偉亮從一名科技公司股東接受賄款共逾600萬元,以協助該科技公司獲選為先進的分銷商。
本案於2019年1月至2023年1月期間發生,劉偉亮於案發時任職先進銷售總監,負責銷售先進的產品及處理分銷商相關事宜,他於2023年1月離職。商人王煜昕則涉嫌於案中擔當中間人。
廉署調查發現,劉偉亮涉嫌經由王煜昕與該科技公司股東達成賄賂協議。根據賄賂協議,該科技公司股東涉嫌向劉偉亮提供金額為該科技公司兩成銷售利潤的賄款作為報酬。據公署調查發現,該科技公司獲選為先進分銷商後,於案發期間共售出逾1,000部先進的電子組裝儀器,涉及賄款逾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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