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前副省長張祖林涉嫌受賄一案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9月23日,最高檢官網發布消息稱,最高檢日前已批准逮捕張祖林。

公開資料顯示,65歲的張祖林,雲南昭通人,曾在媒體工作了近10年,1991年步入政壇,從永仁縣縣長到楚雄州副州長,再到省局的局長兼書記,一路晉陞。

2005年,張祖林回到地方,歷任麗江市市長、昆明市市長、玉溪市委書記等職。2014年任雲南省副省長,2018年任雲南省政府參事,直到2022年任期屆滿離任。今年3月,張祖林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9月12日被開除黨籍。

據媒體報道,張祖林在2011年擔任昆明市市長期間,曾面對媒體立誓,「我必須做一個清正廉潔的市長」,「不正之風不染,不義之財不取,不法之事不為。以勤補拙、以和聚力、以廉生威,不當庸官、不當貪官,不當太平官。」

不過,據中共中央紀監委網站9月12日通報,張祖林長期政商勾連,大搞利益交換,拉幫結派,對抗審查;接受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在職工錄用、職務晉陞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禮品禮金,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生活奢靡、貪圖享樂,作風敗壞;大搞權錢交易,並收受巨額財物。

此外,據明慧網報道,張祖林在麗江等地任職期間,還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對游全明、肖丹鳳等法輪功學員遭判刑、迫害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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