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大坑西邨清拆重建引起爭議,負責營運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早前民事控告67名拒絕搬遷的居民,與其中13名居民未能達成和解,申請繼續訴訟被區域法院駁回。平民屋宇今日(20日)於區院提出上訴,法官高勁修決定以「重審」方式進行上訴,「時光倒流」至當日的聆訊情境,並以非公開形式處理上訴申請,預計兩星期後頒下判詞。

平民屋宇早前對67名拒遷居民提出民事訴訟,其中41宗案件已中止,12宗因居民不應訴而平民屋宇勝訴,另有1宗案件已開審。剩下的13宗案件於今年8月22日進行了和解會議,但未能達成共識。隨後,平民屋宇申請恢復法律程序,但被法官駁回申請。法官當時解釋法庭有責任防止任何訴訟方企圖利用財力優勢,通過程序來快速地針對居民取得判決。

平民屋宇今日在申請上訴時指出,本案涉及公眾利益,平民屋宇作為非牟利機構,並無個人或公司利益,只希望完成大坑西邨的重建計劃,為低收入市民提供住所;又指目前已有98%的居民遷出,大部分將在重建後返回大坑西邨,希望法院盡快處理案件。

最終,法官決定以「重審」方式處理上訴,「時光倒流」至8月22日的聆訊情境,重新處理申請及其他事宜。由於當時屬內庭聆訊,所以上訴亦須繼續以非公開形式處理,公眾人士及傳媒均不得旁聽。

另外,其中一位被告甄國業今年3月28日申請法援被拒,9月13日再次申請法援,按例須暫停法律程序42天至10月25日,但平民屋宇認為他太遲申請法援,拖延案件進度,今日申請擱置暫緩,讓13宗案件可一併處理。

甄對法援申請被拒提出質疑,認為自己申請資料齊全,批評這是「官商勾結」和「地產霸權」,強行奪走居民住所。最終,法官批准平民屋宇的申請,下令甄須繼續處理案件。

本案原告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被告為13位大坑西邨的居民甄國業、曹綽芝、關偉建、梁亞端、關翠華、黃詠珊、馬媚媚、吳家強、周德榮、黃桂榮、馮德樂、李素嬋及趙慶嬋。

案件編號:DCCJ5505,5507,5509,5511,5514,5545,5546,5580,5613,5614/2023、DCCJ39,42,249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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