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內蒙古一商戶發影片哭訴,她在自家門面玻璃上貼招聘訊息,被城管電話通知違規,並讓她帶身份證去接受罰款,否則封她手機號。事件引發網民關注。

該女子在影片中表示,她在自己門口貼了A4紙大一張紙,寫的招聘訊息,希望在附近找工作的人能來應聘。然後,就接到一個部門打電話來說「你這個影響到甚麼甚麼了,違反了甚麼甚麼條例」,要她「拿著身份證去他們那裏接受處罰。」

「貼一張A4紙還要罰款,我真的想不明白。」女子說:「我就想知道,到底怎麼了?你們工作這麼做,到底是有甚麼意義」。

她一邊哭一邊質問:「我為甚麼要接受處罰,我影響到誰了,我就在自己家門口玻璃上貼了A4這麼大一張紙」,但如果她不去的話,對方威脅要封了她的手機號。

女子並表示:「你如果提前告知我了,這個玻璃不能貼,我也就不貼了,你沒有,我沒有接到任何通知。」

據網易報道,女子是內蒙古興安盟烏蘭浩特市天驕街道「媽媽來了」月子餐的店主。

9月19日,該影片登上微博同城熱搜。網民紛紛表示:「(城管)一天不做正事吃飯撐的。」「甚麼規定?自己玻璃能不能貼?!」「不會是缺錢了吧。」

「城管這個單位看不出來對社會有任何貢獻,就是製造矛盾的。」「有權利真的可以為所欲為。」「理念出了問題!盡做荒唐事。」「城管就是土匪。」

就此,極目新聞致電烏蘭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回應稱,執法依據是中共國務院出台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該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

該工作人員還稱,針對老百姓的需求,市裏製作了統一制式的貼紙,市民如果有需求可以到當地的打字複印店進行打印,成本可能比A4紙高兩三元。

之後,烏蘭浩特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發布通報稱,由於解釋說明不到位,導致了誤解,當日下午已向女子說明了相關規定,並作出不予處罰的決定。

對於官方的回應,有網民質疑稱:「哦?好一個誤會。」「甚麼狗屁規定?以為有個規定就能為所欲為!」「人心就是這樣逐漸失去的。」「真是納悶了,這些人咋進的這些行政單位呢?」

「城市美觀,首先建立在老百姓生活美好的基礎之上,不要本末倒置。希望這個理念能夠根植於心,成為執法的宗旨、靈魂和依據,成為檢驗執法正確的基本標準。城市管理首先要做服務者,不是萬家燈火的滅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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