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男子2021年於馬鞍山恆安邨住所外以菜刀斬死八旬男鄰居,原被控一項謀殺罪,他周二(17日)在高等法院承認誤殺罪,案件押後至9月30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及背景報告。

被告何世宇(現年38歲)被控於2021年9月27日,在香港新界沙田馬鞍山恒安村恒山樓1905室與1906室外走廊謀殺黃杏林(84歲)。被告原被控一項謀殺罪,今日在庭上基於「減責神志失常」原則承認誤殺罪。

案情指,自2018年起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需要到威爾斯親王醫院精神科覆診。84歲黃姓事主及其妻子是被告的鄰居,案發當日事主離家準備外出購物,當他經過被告居住的單位時,被告突然衝出,並從後以菜刀襲擊事主的頭部、頸部及肩膊。事主妻子見狀隨即關上門,並著女兒報警。

事主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於同日下午2時14分證實死亡,死因是多處斬傷、缺血性心臟病。驗屍報告指,事主身上有多達45處刀傷,右手拇指被斬斷、另有證據顯示血液被吸入肺部,或與臉部傷口較深有關等。

被告犯案後,曾在身穿染血衣服在荃灣一帶遊盪,其後乘的士前往威爾斯親王醫院,並告知護士自己可能傷害了人。被告同日下午 3 時 52 分被捕,他在警誡下表示用刀斬死了一名老人家,因為對其住所的聲音感到煩躁,因此想殺害任何居於事主單位內的人。被告被捕後還押小欖,精神科醫生評估被告案發時患有偏執型精神分裂症及妄想。

庭上透露,被告未婚,教育程度至小學;另有襲擊、傷人、刑事毀壞、三合會等案底。法官黎婉姫裁定被告誤殺罪成,並表示要為被告索取最新的精神科報告,著辯方保留求情,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判刑。

案件編號:HCCC42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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