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放射師2019年12月於「連登」討論區留言,提及「打狗」及「殺狗」等字眼,事隔近3年後被起訴「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3個月。
被告楊尚樺(現年31歲),被指「在2019年12月5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人士,非法及惡意導致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該些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暫委法官香淑嫻於8月17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還押至今日判刑。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原本在公立醫院任職放射師,案發後離職及轉到私人診所工作,被告因案可能失去專業資格,一度陷入人生低潮,幸獲得家人支持,辯方又指反修例運動至今已經5年,認為被告重犯機會極低。
暫委法官香淑嫻判刑時指,涉案帖文下大多數留言者均為反政府及不滿警方人士,全部人以「狗」來稱呼香港警務人員,帖文中亦有人討論「勇武」示威者的角色,認為被告留言的受眾,均為對政府不滿、會考慮訴諸暴力、以達成政治目的之人。
香淑嫻又指,被告的留言對帖文發布者構成實質影響,而且內容針對正在執勤的警察。被告又強調「冇共識冇得搞」,認為是呼籲人夥同犯案,形容被告是「正面挑戰司法制度及法治」。
香淑嫻認為被告的罪責偏高,但考慮到案中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成功煽惑他人行動以致有警員受傷,被告亦非在社會上有影響力的人,加上被告初犯和同意案中大部份案情,以15個月作為量刑起點,酌情減刑2個月,判被告入獄13個月。
案件編號:DCCC1038/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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