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涉嫌於去年4月在九龍城潑水節活動期間,以水槍射擊在場警員及無綫電視記者,被控6項襲警及普通襲擊罪,案件今(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涉案的女輔警供稱,清場時被人以水喉及水槍由腳向上掃射,不認同自己當時面露笑容,而是表情無奈,「有少少苦笑,小扁嘴」。
3名男被告依次序為曾維誠(26歲),報稱為的士司機、葉嘉健(26歲),報稱文員、以及袁子健(31歲),報稱商人。3名被告被控於2023年4月9日,在九龍城賈炳達道與衙前圍道之間的一段城南道襲擊執行職務的3名警員,男輔警6553、男輔警8591、及女輔警6605。另外,3人亦被控在上述時間及地點,襲擊男子李天耀及吳家軒。曾維誠及袁子健另被控在上述時間及地點襲擊男子譚永文。
辯方昨盤問男輔警6553周永健後,今盤問男輔警8591葉倬軒。葉稱事前已經獲告知要有濕身的心理準備,當日不覺人身安全受威脅,不過擔心水會射入眼睛。葉同意,當日他沒有向上司匯報,或在記事簿中記錄遭射水,是因為沒有記錄價值。不過,他沉澱一兩天後,認為用水槍射警應屬襲警。
葉一度確認片段顯示,與女輔警6605何兆華在當日會合時,對方笑言「我都話你哋會濕晒㗎啦」,但是葉之後在覆問中稱「唔似係」,自己沒有預期會「濕到滴水」。
何兆華亦否認曾經說出上述句子,表示事發當日下午約5時,她協助潑水活動完結後的清場,不過有數十名情緒高漲的人士不願離開,其中一至兩人,用水喉及水槍向她射水,先是由腳射至腰,她當時喝止「唔可以啦,玩夠啦」,但是有人在她離去時向其背部射水,她其後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曾維誠。
何兆華接受曾盤問時,同意事件發生後,原本沒打算投訴或報案。
案件編號:KCCC2666/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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