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視障人士早前登上香港快運航班後,被職員以未能通過安全評估為由,要求兩人落機。香港快運事後就事件致歉。失明人協進會聯同被要求落機的視障人士周日(7日)舉行記者會,指事後多次要求香港快運解釋,但該公司多次解釋的原因均不一樣,失明人協進會要求香港快運的母公司國泰航空就事件進行獨立調查。

事件發生於今年5月22日。兩名視障人士原本乘搭香港快運UO652航班,由香港出發前往東京。失明人協進會指,由辦理登機手續至禁區閘口登機期間,香港快運的地勤人員一直知悉兩位為視障人士並提供應有協助,更主動提議帶領兩人前住登機閘口。不過兩名當事人登機後,機組人員在飛機起飛前表示兩人達不到安全標準,因此不能乘搭該航班,必須下機,期間並未解釋安全標準是甚麼。最後在民航處協調下,香港快運讓兩名視障人士轉乘另一班當晚起飛的UO624航班前往東京。

當事人之一徐先生表示,他當日登機後一名快運職員向他們詢問有否父母陪同,指他們不符合安全指引,期間態度欠佳。下機後亦有地勤一度表示,他們可乘搭同日較後時間的航班,徐先生表示當時感到奇怪,為何在較後時間航班就會符合安全指引。

協進會表示,香港快運事後5度解釋原因,但每次解釋並不相同,包括機長以安全為由求兩人落機、因航班超賣而拒絕登機、不知道是哪名職員要求兩人落機、以及機組人員未有共識等。

協進會會長黃俊恒強調,兩名當事人有能力單獨乘搭飛機,香港快運拒載並無理據,要求母公司國泰獨立調查事件、公開道歉及完善相關政策等。總幹事關卓妍則認為,國泰在事件上責無旁貸,並質疑其子公司快運再三不友善對待視障人士是漠視殘疾人權利,質疑國泰對香港快運的管理出現問題,敦促國泰需立即檢視對香港快運的管理,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香港快運表示,地勤及機組人員按照標準安全程序評估兩名乘客的情況,由於評估需時,兩名乘客未能乘搭原定航班出發,經管理人員進一步評估後,確認兩名乘客沒有同行者亦可以自行安全乘搭飛機,隨即安排兩人乘搭同日航班前往目的地。對延誤兩人行程及造成不便表示誠摯的歉意,並會作出相應補償,公司已檢討事件及改進工作流程,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平機會主席林美秀周一(8日)在港台節目表示,航空公司有權對殘障人士做出安全評估,但涉事航空公司需要改善其安全評估措施,減少程序所需時間,避免乘客有不愉快經歷。她強調殘障人士受法律保障,航空公司或者其他服務提供者不可以因為某人的殘障而拒絕提供服務,但她認為今次事件是航空公司在評估和程序上出現問題,相信並不涉及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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