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伊利諾伊州一項法律規定,兒童網紅有權因參與了父母或監護人發布到社交媒體上的內容而獲得經濟補償,這使伊利諾伊州成為美國第一個頒布此類法律的州。

在伊利諾伊州,該州《童工法》(Child Labor Law)的一項新修正案於7月1日生效,要求那些成為網紅的父母或監護人向在其社交媒體中出場、為其賺得收入的兒童支付報酬。

該法案明確規定,如果16歲以下的兒童出現在一名成年網紅用來賺取收入的網絡內容中,且所佔內容量至少佔整個網絡內容的30%,那麼他們應該獲得這名網紅總收入的15%。這些兒童的網紅父母或監護人必須負責將這筆收入存入一個信託賬戶。

該法律還規定,兒童可以要求刪除那些將自己作為主角的在線內容,如果成年人不遵從,未成年人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這項立法的發起者、州參議員David Koehler在一份電子郵件聲明中說:「這個新的數碼時代為我們的孩子提供了通過自己的內容在網上賺錢的絕佳機會。然而,這也產生了新的童工問題,一些父母利用孩子的努力來獲取經濟利益。作為立法者,我們有責任應對這些挑戰,保護我們的青少年。」

這項法律的倡導者認為,一些成為網紅的家長經常過度分享自己孩子的私生活,並從這些內容中賺錢。這些父母可能無意中損害了孩子的私隱,對兒童網紅的社交和心理健康造成了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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