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核病是古老的疾病,俗稱「肺癆」,古今中外都不乏深受此病所苦的名人,比如中國近代著名作家魯迅、波蘭鋼琴詩人蕭邦等。結核病是經由直接或間接吸入患者的飛沫而傳染,當開放性結核病患者咳嗽、打噴嚏、說話、唱歌、吐痰時,就會釋放出具有傳染性的懸浮粒子。
具有傳染力的結核病,容易對治療藥物產生抗藥性,所以時至今日仍未完全根除,但結核病已不再是不治之症,只要依照醫囑服用抗結核藥物治療,就能被治癒。
臨床研究發現,抗結核藥物常見引起皮疹、肝炎、視神經炎等不良反應,因此為了有效治療結核病,以及降低藥品不良反應的風險,患者務必配合醫生的安排,定期回診密切追蹤,醫生才能針對患者的個別情況,調整抗結核藥物。
為了要讓結核病患者在與結核病奮戰時,也關注肝臟這個沉默的器官,台灣藥害救濟基金會特別針對抗癆引發肝傷害的藥物,提出在服用時應該遵循和注意的事項。
抗結核藥物有可能會傷肝
結核病的致病菌是結核分枝桿菌,其細胞壁成份和構造比較特殊,藥物不容易進入病原體中,因此難以發揮藥效,也容易產生抗藥性;為了避免結核病治療因抗藥性而失效,需要仰賴患者堅持規律服藥,抗結核藥物才能有效抑制或殺死結核分枝桿菌,達到完全治癒的目標。
治療結核病時,要避免產生抗藥性,醫生通常是以多種抗結核藥物組合處方為主,第一線常見的治療藥物如Isoniazid
(INH)、Rifampin (RMP)、Ethambutol(EMB)、Pyrazinamide(PZA)等,而以INH和RMP為主的藥物組合,幾乎能治癒所有的新發結核病患者。
不過,INH、RMP和PZA可能會導致輕微的肝功能異常,也可能會對肝臟造成嚴重且罕見的傷害。
以台灣歷年藥害救濟案件數據統計為例,藥物引發嚴重且罕見的肝傷害包括急性肝炎、肝衰竭、猛爆性肝炎等,而疑似致害藥物則為INH、RMP和PZA。
事實上,抗結核藥物造成肝傷害的機轉不盡相同,多數在治療6~8周發生,但每位患者的體質或疾病狀況不同,也有在不同時間點發生肝傷害的可能性。
為了降低藥物不良反應的風險,以及有效治癒結核病,患者除了就醫治療時,主動提供病史、用藥史,在用藥期間也要配合定期回診,檢驗追蹤相關數值,以免上述藥物造成肝傷害。
服藥期間應該注意的事項
臨床觀察發現,藥物造成的肝傷害,與個人的病史、用藥史和生活習慣密不可分。為此,台灣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患者,如果目前正在服用其它藥物,應主動告知醫生和藥師,以免抗結核藥物與其它藥物發生交互作用。
此外,慢性肝炎帶原者(如乙肝、丙肝帶原者)、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患者、慢性酒癮者,應於治療前告知醫生;如果患者屬於上述高風險族群,或是體重過輕者、高齡者、女性,更應密切注意自身對於抗結核藥物的反應,確保自身的用藥安全;切勿自行購買藥物、中草藥、保健食品服用,應諮詢醫生、藥師等醫療專業人員,經評估後再服用;服藥期間還要避免飲酒。
然而,並非所有的抗結核藥物導致的不良反應,都需要立即停藥。結核病患者在治療期間出現噁心、嘔吐、食慾不振、腹部不適(是右上腹不適)、倦怠、茶色尿、眼睛皮膚泛黃、容易瘀青、血流不止、關節疼痛等症狀時,應儘速就醫檢查,切勿自行停用抗結核藥物,以免藥物不良反應未得到適當的處置,又同時降低抗結核藥物的治療效果。
不容否認地,結核病的治療是一場長期抗戰,需要有耐心和毅力服藥,才能根治疾病,從而保護自身和家人;所以結核病患者在接受治療之前,應該先了解藥物的相關副作用,配合醫囑定期回診追蹤檢測肝功能,並注意自身對藥物的反應,才能在不良反應發生時,儘速就醫檢查,與醫生討論用藥,齊心協力戰勝結核病的致病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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