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今日(22日)在立法會首讀,廢除香港法例中「女王陛下」、「總督」、「維多利亞」、「Crown」等字眼,並改為「特區政府」、「行政長官」等。政府解釋稱,建議修訂讓法例得以與時俱進,以配合香港在「一國兩制」憲制框架下作為所謂「現代法治社會」的地位。
本月10日,《202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正式刊憲,條例草案分為15部份,建議修訂均由不同政策局提出,大致可分為兩組。
第一組是含有法律適應化元素的修改,即第14部,共處理約29條主體條例,及44條附屬法例。2022年,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處牽頭就香港成文法進行系統性檢討工作,主要涉及「法律適應化修改」、「整合法律」和「廢除過時法律」3個範疇。「法律適應化修改」是指識別和修訂1997年7月1日前在香港生效的條例和附屬法例中某些條文或提述。
政府指,大部份建議修訂均屬術語或技術性質,涉及「女王陛下、其世襲繼承人或繼位人」、「總督」、「官方」(英文文本內的「Crown」)、「英國政府」及「國務大臣」等字眼。例如,《郵政署條例》的「女王陛下政府或為香港政府」字眼改為「特區政府」,「總督」將改為「行政長官」;《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的「維多利亞高等法院」改為「高等法院」;《水污染管制條例》的「立法局」改為「立法會」。
此外,《202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另一組內容涉及不含法律適應化元素的修改,即第2至13及第15部,共處理約20條主體條例及12條附屬法例。政府形容相關建議修訂大多屬於輕微、技術性和無爭議性,但對更新或改善相關法例大有幫助。
政府早前解釋,今次修訂讓法例得以與時俱進,以配合香港在「一國兩制」憲制框架下作為所謂「現代法治社會」的地位。政府又宣稱,律政司已在今年2月諮詢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而有關政策局亦已就其立法建議諮詢持份者,相關機構和團體並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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