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到北美時,已經是知天命之年。在這個美麗陌生的東部海港城市,我們的第一要務,是找個家。
落地後,先住進一個華人老移民的汽車旅館,那是沒出國時就聯繫好的。在這舉目無親、滿眼五彩頭髮的城市,能每天聽到老闆夫婦略帶上海腔的國語,對我們而言,已經覺得奢侈了。
租房
老闆很夠意思,給了很優惠的租價,但總不能老住旅館吧。還是想按既定計劃,10天內租下房子吧。於是乎,上網、看報、掃街,一有動心之處,老闆就很熱情地開車帶上我們去看房、「談判」,一點不考慮自己的利益,而且他執意不收車費。我很感慨,這種人品不多見哪!商人無利不起早,幫助別人少掙了自己的錢,還搭功夫、自掏油錢。非親非故,這樣對我們,真是碰上好人了。
終於找到一家Apartment,樓層、價格、設備接近我們的願望,只是不遠處是政府房。對這一點,當時我們沒概念,看樣子也不錯啊,那就是聯排別墅,應該比我們租的公寓還高一個檔次啊。
於是乎滿心歡喜地搬進了這異國他鄉的第一個「家」。待收拾好一應物品,走上陽台,看藍天白雲下海鷗鳴叫著飛過,碧綠的草地上灰松鼠追逐著嬉戲,空氣中飄著薄奶油味的清香氣,胸中鬆快了很多。終於,主人的感受又些許回到了心裏:我們,終於有家了!
鄰居
正感慨著,忽然,遠處傳來震撼的聲響,一輛暗綠色的老爺車,挾著重金屬搖滾音樂由遠及近駛來,嘎然停在離我們不遠的小停車場。我竟發現這木質樓房在搖滾中擺動,窗戶也在合奏……
車中鑽出一位丈二黑人好漢,下車還餘興未盡,扭了好幾下臀部,再關了門,大自然才又平靜下來。那輛車是典型的好萊塢片中的車,不是林肯就是卡迪拉克吧,是70年代的款式。好漢踮著貓步鑽進了「聯排別墅」。哦,是我們鄰居。我隱隱感到要壞。
果不其然,這位老弟接下來幾乎每天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以獨有的方式昭告著他的存在,有時是清晨,有時是凌晨,一定領著他的免費「樂隊」。甚至有一天深夜,我正睡著,朦朧間聽到外面雷聲隆隆,怕潲雨,爬起來跑去關窗,哪知到窗前一看,滿天星斗,一輪明月,再聽那雷聲,原來是英雄回府。
後來認識一位做Agent的台灣老弟,每次喝咖啡時都告誡我們找房的第一原則:Location、Location、Location!想起那位平民搖滾粉絲,我頻頻點頭。
警察
再有一天,樓中傳來逐屋敲門聲。從門鏡一瞄,是警察!渾身有點緊張,一是國內後遺症,不過別誤會,咱沒犯過事,只是黨國警察時不常「查戶口」之類,推門就進,沒事找事,很煩;二是咱English不行,也不了解北美警察啥路數,不知咋對待,聽不懂再給咱抓走!
說話間警察已敲響了我門。硬著頭皮開門Hello,高大男警下巴刮得溜光,苗條女警一雙碧藍的眼珠直視著我,禮貌招呼,然後說了一堆話。我憑著一點點惡補的英語,極力辨聽他們的來意,彷彿是在問我剛才聽沒聽見外面呼喊,看沒看到有人從我樓下跑過,幾個人,男女,多高,穿甚麼衣服甚麼鞋,頭髮眼睛甚麼顏色……
我解釋,自己英語不好,女警便連說帶比劃,很耐心。因我剛才在地下室公共洗衣房洗衣服,倒是看到有人腿從窗前跑過,像是半大的孩子,穿著牛仔褲,我便如實相告,只是牛仔褲不知咋說,就拿出一條相近的給他們看。男警很認真地記下我說的,最後問了我的名字、電話,感謝之後離去。
這是我第一次和兩位一身戎裝、挎著手槍的白人警察面對面交談,他們禮貌的語言、得體的舉止給我留下「人民警察」的深刻印象。10分鐘交談,他們沒踏進我家半步,連看都沒往裏看,始終眼睛看著我,很專注,毫不嫌棄我的蹩腳英語。他們訓練有素,真的對納稅人很尊敬,這讓我心情很好,而且一絲恐懼感也沒生出。
後來聽說,樓下發生了搶劫案,一個中學生被一個黑兄弟劫了,索要零錢,大概要去抽一口。但學生錢太少,被打了一巴掌之後報警。所幸無人犧牲。旅店老闆曾告訴我們,本區不算是好區,出門最好帶20刀,剛好夠癮君子吸一泡的,要錢就給,千萬不要學李小龍,也不要想起黨鼓勵的甚麼「鬥爭精神」「英雄壯舉」,以免發生不測。
警察走後,我聯想起有兩次步行路過街角加油站,碰到過同一個黑兄弟,離10多米遠就露出白牙衝你嗚嚕著一句話。雖然聽不懂他說的,但我悟性了得,猜到是這一類的,就以我英語不好,聽不懂來搪塞。幸好兄弟不是急茬,每次都沒拔槍,現在想想有些後怕。這又印證了Location之說。
真正讓我萌生要搬到「好區」想法的,倒不是樂隊隊長和街角兄弟,因為他們並沒有太妨礙我的生活。
陷阱
在我將住滿一年,可以Cancel合同之前三個月,我們去租房公司告知我將搬走。一位年約古稀的白人婦女讓我們簽了一份文件,特別在我們預定搬走的日子下劃了兩條線,還在旁邊註明了一句限制語。我們也沒太看懂,但覺得這是個知名大公司,不至於有陷阱,就簽了字。
誰知到還差一個月去結賬的時候,一位混血半黑女士指著合同上那兩道槓上的限制語,說:「你們沒明確說退房,所以不能馬上退,必須至少再住一個月,再交一個月的租金。現在我可以給你辦續租手續。」我說:「不是這樣,請你找給我辦文件的那位女士問一下。」
她看了看文件下的簽字,進到裏屋,一分鐘後出來,堅持說:「當時你們沒說死,所以視為要繼續租。」我解釋:「我們買了新房子,要搬走,那邊已經開始交mortgage,三個月前因為文件還沒簽完,不知能否交房,我口頭和那位女士說了,我提前一個月會確定告訴你們走還是留。她是明白的呀,現在我按約定時間來了,怎麼不行呢,我不能兩邊交錢吧?」
半黑女士又說了一句「one moment」,就和後邊的一個像Manager的耳語了幾句,又回來指著那行限制語說:「很抱歉,合同上沒寫明,按規定你必須再交一個月的錢,如果可以,我現在Cancel你的租約。」
我知道自己英語不行,沒辦法理論,但心裏這叫一個彆扭,這不生生訛錢嘛!看我板起了臉,半黑女士竟然說不要生氣,還讓我笑笑。真夠過份的。
我當時生出「北美商人一樣黑」的念頭,甚至對一年來的美好生活印象都罩上陰影。
一年來,nice的移民官、nice的英語老師和學校、nice的超市售貨大媽、nice的天空大地、nice的大海和湖泊、nice的飛禽走獸,甚至那每天免費給我們聽搖滾的政府別墅居民都覺得nice。Nice這個詞說了無數回,今天為這個女人要推翻麼?
不能!回到家,我定定神,找出一張支票,填上數,環顧了一下這第一個家,想到一年來新生活諸多可圈可點的動人之處……對,也賴自己不懂行,沒有簽死,國內那種對付、商量的習慣還沒改過來,就算吃虧交學費吧,我又一次安慰自己。不過後來把那行字拿給老移民看,據說是有點暗含陷阱——怎麼解釋都中。
搬走
拉倒拉倒,歷史翻開了新的一頁。不管怎樣,我們輕輕鬆鬆住到月中,才開始開著新買的小車,一車一車螞蟻搬家。哩哩啦啦10天後,徹底住進嶄新的湖景Townhouse。總算將那曾經的微酸心結,徹底留在了公寓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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