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正審議《2024年牙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當中醫務衞生局經諮詢衞生署和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後,再進一步交代牙科實習及評核期的安排。

醫務衞生局指出,為讓本地牙科畢業生和非本地培訓牙醫,能獨立應對未經篩選而有不同狀況的本地病人,以至與本地牙醫和其他專業人員共同執行工作,本地牙科畢業生以及通過牙管會許可試的非本地培訓牙醫,將獲聘為合約牙醫,並按照全職牙醫一半的薪酬水平受薪,每月約為3.4萬元,薪酬水平比照實習醫生。

當上述合約牙醫能成功完成為期12個月的實習期或評核期後,他們將獲頒經驗證明書,以作正式註冊,並可在香港以註冊牙醫身份執業。而因應對部份來港前已有執業經驗的非本地培訓牙醫,牙管會可以個別考慮,縮短評核期。

實習生或受評人會輪轉崗位,在資深牙醫督導下於不同服務單位工作,如醫院牙科服務、緊急牙科服務、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等。

當中,如牙管局收到機構的建議,認為個別實習生或受評人不應通過實習或評核,牙管會將先考慮相關人士的申述,再決定是否延長或終止他們的實習或評核。如果相關人士有不滿,可提出司法覆核。

不過當局指出,根據實習醫生的經驗,延長實習期或評核期的情況非常罕見,大約只佔1%,過去5年更沒有終止實習期或評核期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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