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因涉及非法改建,而被屋宇署執法行動導致無家可歸者,可以選擇暫時入住屋宇署的「臨時收容中心」。另一方面,政府計劃在8月,就取締不合標準劏房提出意見。有調查顯示,近七成受訪的不適切居所居民,不滿臨時收容中心地點偏遠。團體建議政府將市區內較不受歡迎公屋空置單位,轉為臨時收容中心及中轉房屋,並在未有完善的安置政策前,暫緩沒有即時危險單位的執法行動。

據安置政策,因政府執法而被逼遷者如無家可歸,可選擇入住屋宇署的「臨時收容中心」,經審查證實無家可歸後,可獲安排入住中轉屋,再輪候公屋單位。團體「關注安置政策連線」(下稱「連線」)關注,現時唯一一個臨時收容中心,及唯一的中轉屋位於屯門寶田,對各區被逼遷的家庭而言並不友善。

「連線」在今年1至3月以網上問卷和探訪形式,訪問105名天台屋、工廈劏房及寮屋等租戶,發現26%(20名)受訪者不知道居所屬違法。個別受訪者提到,通常較難有其它機會和途徑獲得相關資訊,特別是工廈類別的位置較偏遠,租戶通常較少與外間或社區有聯繫。

另一方面,在開始租約前的租務程序中,中介人未必會主動清晰提及單位屬不能居住類別。「連線」又說,用作物色居住單位的應用程式中,同樣未有任何提示或說明。

調查又顯示,20.8%受訪者並沒有申請公屋。個別受訪者表示,因為超出入息限額而未能申請;亦有受訪者反映,未有途徑得知香港住屋及其它福利政策和相關資訊;亦有受訪者因公屋申請年期太長,放棄申請。有39%受訪者表示,輪候公屋約6年以上,較最新的平均輪候時間5.8年為長。

受訪者不滿臨時收容中心 七成認為屯門地點偏遠

按位於屯門寶田的臨時收容中心的政策,只能供住戶短暫居住3個月。就中心的地點、環境設施及過渡時間評分,以10分為非常滿意,調查顯示受訪者對於其地點及過渡時間的平均評分,只有2.7分。中心內環境設施則只有1.9分,屬不滿意的程度。69%受訪者認為地點偏遠,60.3%認為會影響工作/上學等日常生活;受影響居民寧願自行找原區劏房或搬回天台屋、工業大廈居住。

另外,有受訪者反映收容中心內欠缺私人空間,例如需要與陌生人共用廚廁,甚至在同一空間內休息,沒有間隔。另外不同人作息時間不一,或會影響正在休息的住戶。

團體倡善用空置公屋單位及簡約公屋等作中轉房屋

「連線」表示,現時香港安置政策,是政府或有關執法部門在執法及清拆不適切的房屋後,再經房屋署受影響住戶安排住入住臨時收容中心,惟有關政策及措施已多年未檢討。

調查列出4項支援或建議中,最得受訪者支持的是「各區運用屋邨空置單位,安排並入住,直至上公屋為止」,其次是「提供足夠的搬遷津貼」及「延長搬遷期,提供足夠時間另覓居所」。

「連線」建議房屋署在善用社會資源的原則下,試行推出較不受歡迎的公屋空置單位轉為臨時收容中心及中轉房屋,讓居民多一個被安置在屯門區以外的選擇。另外,「連線」認同房屋局近年大力發展簡約公屋及過渡性房屋方向,並建議屋宇署可與房屋局協調,預留適量簡約公屋及過渡性房屋作中轉房屋。 

「連線」又建議政府,於本港五大區域(新界東、新界西、九龍東、九龍西、香港島)設置中轉房屋單位,解決居民獲安置在鄰近社區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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