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香港的大學仍有學術和教學自由的話,應該要把港府推行《基本法》23條立法與垃圾徵費政策的過程,放到政治系或公共政策學系課堂上。李家超與一眾建制派說23條立法是完成歷史任務,「遲了26年交功課」、「香港等待了26年8個月零19日」云云。其實,垃圾徵費又是否「歷史任務」呢?

早在2005年,時任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的廖秀冬提出,通過徵收都市固體廢物費用,鼓勵市民將可回收垃圾分類,並考慮於2007年立法推行垃圾徵費。2005年這個時間點,跟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在2002年、2003年左右提出23條立法,兩者其實差不多。而香港政府與社會對23條立法的共識就是「暫時不立法」,非常清晰;而垃圾徵費則不斷諮詢和試行,歷盡波折,醞釀多年,最終在難產之下勉強推出。

《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2021年8月底在立法會三讀通過,當時民主派已被清零,一切責任都由上屆林鄭政府和建制派承擔。法例生效日期兩次延後至今年8月1日。就算坊間怎樣炮轟政策都好,政府都沒有「反駁隊」,只由環境局局長謝展寰與一班政務官孤軍作戰。垃圾膠袋徵費與學校、公屋、院舍有關,教育局、房屋局和勞福局有沒有站出來力撐?

近日,事情再有峰回路轉的發展,我估計謝展寰已經失勢,權力被架空,他只是一個等待「下台」的讀稿演員。劇本已經寫好,垃圾收費政策會「爛尾」或大改。

首先,政府內部人士向《明報》政情版爆料,為市民做期望管理,說現在立法會裏面,反對垃圾收費的呼聲很高,社會也缺乏支持的聲音,不排除垃圾收費會「泡湯」。而政府最新的政策文件和李家超都改了口風,強調要「務實審視」情況。

政府內部人士又說,不同黨派都在遊說特首李家超放棄垃圾徵費。議員認為,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之下,這項政策很擾民,又會增加生活成本,容易引起混亂和民怨,建議政府找「下台階」放棄。甚至,如果李家超肯放棄垃圾徵費政策,在民情上反而會加分,因為市民會覺得他肯聽民意。

其實,在目前經濟越來越差的環境之下,是不適宜推行任何增加全民生活成本的垃圾膠袋收費政策。本身正受到北上消費潮影響的商界、餐飲業界、零售業界更會百上加斤,加速結業潮。

我建議政府應該改以「獎勵」而不是「懲罰」方式,去減少香港的固體廢物,例如每日舉辦大抽獎,市民只要回收一定數量垃圾和廚餘,就能夠參加抽獎,獎金1萬元,名額100名,全年只花費3.65億公帑,相信會有大量市民加入減廢行列,每日均成為話題,大讚政府貼地親民。◇

(本報專欄作家所提出的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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