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最高司法機構——國際法院(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周五(1月26日)裁定,以色列必須控制加沙平民的死亡人數,必須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殺害巴勒斯坦平民和破壞基礎設施。

國際法院院長多諾霍(Joan Donoghue)說,「在法院做出最終裁決之前,法院認定的權利有遭受無法彌補的損害的風險,這種風險是真實、緊迫、可信的。」

法院的裁決是在南非請求國際法院下令在加沙地帶停火並停止巴勒斯坦人民流離失所之後做出的。

法院沒有下令在加沙地帶停火,包括立即停止一切軍事行動。

法院要求以色列在一個月內提交一份報告,說明其採取的措施。

此外,南非提出的請求還包括審理種族滅絕案件,但遭法院拒絕。

多諾霍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法院的初步結論是,南非有資格向法院提交其與以色列之間關於以色列涉嫌違反《滅絕種族罪公約》義務的爭端。」

她表示,以色列必須採取「其權力範圍內的一切措施,防止並懲罰直接、公開煽動對巴勒斯坦人民實施種族滅絕的行為」。

她還列舉了在哈馬斯於10月7日對以色列發動致命襲擊後,在整個戰爭期間以色列政客發表的煽動性言論。

但她表示,「在訴訟的現階段,法院無需確定以色列是否違反了《滅絕種族罪公約》(the Genocide Convention)規定的義務。」

法院的結論是,根據《滅絕種族罪公約》第9條,法院有權審理此案。多諾霍說,由於南非指控以色列犯有種族滅絕罪,而以色列否認這一點,因此雙方之間的爭端允許國際法院受理此案。

審理大範圍的種族滅絕案件可能需要數年時間,而國際法院以前從未裁定過整個國家犯有種族滅絕罪。

法院稱其注意到了南非提出的種族滅絕指控的背景:在以色列發動針對哈馬斯的戰爭之前,哈馬斯武裝組織於10月7日襲擊了以色列,估計造成約1,200人死亡,240人被扣為人質,其中100多人仍被關押在加沙地帶。

法院表示,儘管哈馬斯不是《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Genocide)的締約國,該武裝組織仍受到國際法的約束,正如以色列要對其在加沙地帶的軍事行動負責一樣。

多諾霍說,「法院認為有必要強調,加沙地帶衝突的所有各方都受國際人道主義法的約束;法院嚴重關切2023年10月7日以色列遭襲擊事件中被哈馬斯和其它武裝團體劫持和扣押的人質的命運,並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他們。」

法院的這一裁決代表著以色列在聯合國機構中取得了罕見的勝利,並可作為對國際社會日益反對以色列在加沙開展軍事行動的一種制衡。

南非在本月早些時候的口頭辯論中指控以色列在加沙大肆破壞,違反了《滅絕種族罪公約》,稱以色列有對巴勒斯坦人民進行壓迫的歷史,而且以色列官員發出過消滅加沙的邊緣性言論。南非認為,哈馬斯10月7日的致命襲擊不足以成為以色列在加沙發動全面戰爭的理由。

以色列辯稱,其戰爭是對哈馬斯襲擊的合法回應,是哈馬斯武裝對以色列人民實施了種族滅絕。

以色列外交部法律顧問貝克爾(Tal Becker)稱,種族滅絕的指控是「誹謗,旨在剝奪以色列依法自衛的權利,使其無法抵禦持續面臨的前所未有的恐怖襲擊」。他說,雖然以色列遵守戰爭法,但這些法律本身就認為戰爭必然涉及平民傷亡,哈馬斯將其戰鬥人員和補給品安置在平民區和民用設施中,使其成為合法目標,增加了傷亡。

美國等西方國家認為對以色列的種族滅絕指控毫無根據。本月早些時候,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在特拉維夫發表講話,稱這一指控「尤其令人不快,因為那些攻擊以色列的人,哈馬斯、真主黨、胡塞武裝以及伊朗,繼續公開呼籲消滅以色列和大規模屠殺猶太人」。

自去年10月戰爭開始以來,加沙已有超過25,000人喪生。哈馬斯管理的加沙衛生部提供的這一數字未區分戰鬥人員和平民。

國際法院命令以色列允許更多的人道援助進入加沙。

國際法院有17個成員,有包括美國籍院長多諾霍在內的15名常任法官,分別來自澳洲、巴西、中國、法國、德國、印度、牙買加、日本、黎巴嫩、摩洛哥、俄羅斯、斯洛伐克、索馬里和烏干達,以及兩名臨時法官,分別由南非和以色列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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