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紀元獲得的信息,Google華裔工程師陳立人在殺害妻子于軒一前,兩人在工作時均無任何異常表現。
知情人士透露,兩人在案發時仍然是Google員工,他們都沒有受到最近有關團隊變動公告的影響。
有中文媒體曾報道說,兩人可能因Google裁員釀造悲劇。
知情人士還說,在案發前,兩人都沒有在工作期間表現出任何異常。
根據LinkenIn的信息,陳立人是Google的軟件工程師,負責YouTube短片推薦算法研究。受害人于軒一也是Google的軟件工程師。兩人都曾就讀於清華大學和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
Google發言人Bailey Tomson提供給大紀元的一份聲明說:「我們對軒一的遭遇感到震驚和深感悲痛。此時,我們的心與她的家人同在,我們正在努力為他們和一起正在經歷這一悲劇的同事們提供支持。」
這宗跟Google華裔工程師有關的悲劇迅速成為中文媒體,包括中國大陸媒體的焦點。因為慘案跟在洛斯阿圖(Los Altos)的一處住宅發現的另一起屋內兩人陳屍案混淆,剛開始引起了報道混亂。華文媒體最早報道說,陳立人和于軒一雙雙陳屍家中。
根據檢方1月19日公開的指控書,1月16日,警方接到報警電話後,在聖克拉拉位於Valley Way一處民宅發現了一名女子遭受嚴重鈍器傷害,她的頭部及地板上、牆壁上和睡房門後都有大量血跡。警方到場後宣布她已死亡。
死者旁邊站著她的丈夫陳立人。指控書說,陳的右手腫漲呈紫色,衣服、腿、胳膊和手上都沾滿了血。
警方沒有找到造成鈍器傷害的武器,但發現一雙沾滿血跡的涼鞋,是陳的尺碼。警方認為,陳穿著涼鞋站著或蹲著,並用手反覆擊打死者頭部。
警方人員詢問陳的手是如何受傷的。陳回答:「我用重拳捶擊了我妻子。」他們問他甚麼時候發生的,陳回答說:「昨天。」
根據經驗和上述事實,警方判定,嫌疑人陳謀殺了他的妻子,他反覆捶打了受害人頭部。
檢方對陳提出重罪指控,指他非法並惡意殺人。根據《加州法院規則》第4.421(a)(1) 條和《刑事訴訟法》,檢方進一步對陳提出指控,犯罪涉及嚴重暴力、嚴重身體傷害威脅或其它行為,表現出高度殘忍、惡毒或冷酷無情。
陳在慘劇中表現出來的殘忍令很多華人議論,他是否在精神上有異常。
目前,針對此案的調查正在進行中。根據聖克拉拉警察局系統的記錄,檢方提出在周一(1月22日)對陳立人進行提審,但顯示疑犯仍在醫院;同時,顯示另一次提審時間是周三(24日)。
檢方之前已經推遲了兩次對陳立人的提審。到本文截稿前,聖克拉拉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尚未回應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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