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拘捕兩名分別31及33歲的藥店男職員,他們涉嫌於向一名大陸遊客售賣中藥材時,作出誤導性遺漏,故意遺漏貨物的計價單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一名大陸遊客舉報,指一間位於旺角的藥店,以不良方式向他銷售。

海關稱,案中受害人年約30歲,訪港期間獨自在該藥店購買數百元成藥後,一名店員稱他臉色差,向他推銷一款中藥材,受害人曾經向店員查詢計價單位,但對方未有正面回應,含糊其辭,令受害人誤以為以斤計價,因此同意購買,並由另一店員將藥材磨粉。

但是付款時,受害人發現價錢比他預計高出2萬多元,即160倍,職員方表明以「錢」為計價單位,受害人即拒絕購買並要求退款,但是由於藥材已經磨粉,最終受害人被逼以一萬多元購買部份藥材。

黃曆新年臨近 加強巡查及執法

海關說,此案犯案手法與以往同類案件犯案手法一致。消費者在貨品未切片或磨粉前,不會被告知總價。海關提醒,消費者購買時如果見到店員企圖將貨物切片或磨粉時,要提高警惕,並詢問貨物總價。如果以電子形式支付,要看清楚金額,完成交易後才將貨物交由店方切片或磨粉。

海關表示近期會加強巡查及執法,短期留港旅客的舉報,會由海關的快速行動隊即時跟進。如果顧客受不良銷售手法影響,要保留單據,儘快聯絡海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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