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長楊何蓓茵周一(18日)出席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表示,公務員工會在爭取薪酬福利等過程中,必定會與資方有不同意見,認為持不同意見實屬正常,若工會所表達的意見符合成立目的,旨在為會員爭取福利,就不會受《公務員守則》影響。

多名議員在周一的會議上繼續關注更新的《公務員守則》中,有關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內容。勞聯周小松指出,更新版《守則》列明公務員不可直接或間接組織或參與阻礙政府施政的活動,惟《職工會條例》賦權工會組織活動及行動。他指出,公務員工會每年都會為會員爭取加薪,若工會不同意政府的加薪幅度,工會就此發表聲明是否屬反對政府,以及當局如何處理工會組織請願或罷工。

楊何蓓茵回應指,工會活動只要合符工會成立目的,為會員爭取薪酬褔利、服務條件及職業安全等,就不會受到《守則》影響。她認為工會代表職方,與作為僱主的政府有不同意見實屬正常。

另一議員顔汶羽就詢問,更新版《守則》列明,公務員以私人身份參與政黨活動不會令政府「尷尬」的定義,以及更新版《守則》何時落實。楊何蓓茵表示,「尷尬」定義由政府制定,但會否令政府「尷尬」相信社會大眾有目共睹,「同事咁樣做好似同政府原先意向,或公務員應該遵守嘅中立有違背,令大家有尷尬喔」,相信不會是有爭議的事項。

至於更新版《守則》的落實時間。楊何蓓茵則稱視乎收到的意見,若意見沒有很大的或原則上反對,只是字眼上修改,當局會盡快落實,楊何蓓茵稱希望「以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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