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8日)在港島拘捕一名30歲本地女子,涉嫌在未經兩名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們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現正被扣查。
調查顯示兩名事主是夫婦,被捕女子是他們的鄰居,兩戶素有積怨。兩名事主與被捕女子去年3月因事發生爭執,期間該女子以手提電話拍攝兩名事主。翌日至同年5月期間,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兩個公開群組,發布了4條包含兩名事主個人資料的帖文連相關錄影片段,包括兩名事主的中文姓名、住址及照片,片段中亦載有他們的容貌。
私隱專員公署重申「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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