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早前向議員發出問卷,諮詢議員對薪酬和辦公室開支調整的意見,當中近八成議員認同廢除兼任行政會議將減薪安排。另外有「一名議員」則建議加薪四成至月薪15萬元,並增加「酬酢及交通開支」津貼至30萬元。

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今年7月向全體議員發問卷,就檢討開支償還款額及酬金諮詢議員,獲79名議員回覆。根據委員會提交的文件,75名議員同意以「加權指數」取代「丙類消費物價指數」,作為每年調整議辦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的基礎。

大部份議員同意,議辦開支比例應按去屆立法會做法,職員開支佔七成、其他工作開支佔兩成、辦公地方工作開支佔一成。但有「一位議員」提議將議辦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增加至320萬元。

至於職員開支方面,有50名議員同意以中層及低層公務員的薪酬調整幅度,作為參考因素之一。有「一位議員」期望就議員職員的薪酬待遇機制,包括薪酬水平及工作福利(例如醫療保險)進行檢討,以吸引市場上的人才和挽留資深職員。

另外,根據現行機制,現時立法會議員薪金10.7萬元,身兼行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則可領取三分二議員薪酬(7.1萬元)及全數行會成員薪酬。7位身兼行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在2018年提出廢除有關規定,認為他們履行兩重職能,應全數獲得兩份酬金。有62名議員表示同意廢除有關規定。

翻查資料,7位2018年時身兼行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包括經民聯林健鋒、劉葉強、自由黨張宇人、新民黨葉劉淑儀、工聯會黃國健、民建聯張國鈞,以及建制派「班長」廖長江。

委員會建議,將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開支償還款額,納入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並建議以無須憑單據證明的方式發還「其他一般工作開支」下的部份開支。委員會稱,「其他一般工作開支」佔交易總數的51%,但僅佔交易總額的12%。在有關交易中,約46%的交易價值少於2,999元,約38%的交易價值少於999元。為精簡和優化小額項目的發還款項程序。

故委員會建議將除顧問服務外的「其他一般工作開支項目」,容許無須憑單據證明而獲發還開支,每宗交易上限為3,499元或4,999元。無須憑單據證明部分的上限,定為每年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可獲發還的最高金額的5%。議員仍需保存「其他一般工作開支項目」的收據作審計用途,不論須否憑單據證明。

至於議員的月薪如何調整,50名議員同意按中低層公務員的調整幅度作為參考,17名議員建議參考統計處的「就業人士名義平均薪金指數」作為參考。但有一名議員建議月薪加四成至15萬元,而「酬酢及交通開支」由現時約23萬元津貼,加至30萬元。該名議員更稱,現時其議員津貼及酬酢開支償還款項,大部份用於地區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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