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銀行前行長孫德順受賄近10億元,一審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成為中共當局「金融反腐」中第二個被判死緩的金融高管。
11月10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中信銀行前行長孫德順受賄一案。
孫德順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孫德順被指在2003年至2019年間,先後利用擔任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長,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行長,中信銀行副行長、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企業在獲取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9.795億餘元。
孫德順出生於1958年11月,於2019年10月失聯被查,彼時他剛卸任中信銀行行長半年多。2020年3月20日,被開除黨籍。濟南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孫德順一案。
孫德順早年在中國人民銀行工作,1984年起在工行北京分行工作多年,2005年調任交行北京分行行長;自2011年10月起到中信銀行任職,歷任副行長、常務副行長;2016年7月起,孫德順出任中信銀行行長,並兼任「信銀國際」董事長。
據中共當局2022年1月播出的電視專題片《零容忍》,孫德順在任期間,光顧著去追求個人業績以及兌現一些老闆們的利益,致使該行的貸款結構發生明顯變化,房地產貸款增速曾超過40%,製造業貸款壓降幅度超過了30%。孫德順給房地產企業貸款的隱秘原因是謀取個人私利。
該片稱,孫德順有個特點,不收現金,他認為收現金太低端了、太簡單粗暴了。他利益兌現的方式非常專業化,做了層層掩蓋,設了很多防火牆,繞了很多圈,利用特有的金融手段和產品進行掩蓋,其「專業化」複雜程度實為罕見。
近年來,銀行高管在「金融反腐」過程中不斷落馬,但被判死緩的案例非常罕見。此前先例是恆豐銀行前董事長蔡國華。
2021年8月27日,山東高院二審公開宣判稱,蔡國華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8億餘元,但其中10.7億餘元係未遂。蔡國華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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