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所有受苦、被縛、被壓迫的人早日得到解放,願我深愛的故鄉——台灣的人民早日享有真正的公平、平等、自由、民主的生活。祈法律能象徵代表正義,而非只是統治的工具,形同具文愚弄人民。」
這是1980年1月,29歲的台灣「政治犯」陳菊在獄中致台灣人民遺書的開頭部份。
2023年10月17日,身為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的陳菊在加拿大首都渥太華藝術館進行「從維權到民主:自由和人權在台灣」主題演講後,在回答本報記者提問時,回顧了自己44年前的經歷。
「我心無恨亦無所懼」
197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以美麗島雜誌社成員為核心的民主倡導人士,組織二萬多名高雄人,要求台灣進行改革,落實民主憲政,保護弱勢人群、勞工和原住民,讓台灣社會更公平。訴求民主與自由的群眾開展了遊行及演講,要求終結黨禁和戒嚴。100多人於12月13日被捕,8人接受軍事審判,身為美麗島雜誌社編委的陳菊也在其中。
之後,陳菊接到軍方的起訴,當時,台灣以死刑懲治「叛亂罪」。在審訊過程中,她被要求寫遺書。陳菊說:「當時我不知道我的遺書要寫給誰。我父母來自台灣宜蘭的鄉下,他們都是非常淳樸的農民。我告訴他們我的政治理想,我為甚麼從事民主運動,我想他們無法體會和了解。」
「在那個過程之中我的心情很複雜。我感到說不出的孤獨,生命的一個孤獨感,因為面臨死亡。你生命中很多的理想不一定能夠完成。」
陳菊覺得要將內心的真實感受留給台灣人民。於是她把內心的真情實感寫下來,放在檔案中,準備在會見律師時偷偷交出。
但每次會見律師都有監獄官在旁邊監聽、監視,她和律師的所有對話都要錄音,沒有辦法把信交給律師。一次,陳菊會見律師時錄音機突然壞掉,監獄官說:「你們不要動,我離開大約三秒鐘,去隔壁換一個錄音機。」
陳菊於是藉機把自己的信交給律師,律師立刻將信藏了起來,帶出監獄,將其公開。她說,由於匆忙,信中還有錯別字。
她在《給台灣人民的遺書》中說:「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也沒有為自己辯解。雖然我受盡了侮辱、欺凌,但我心無恨亦無所懼,我深信一切的是非、功過,歷史自有公正的論斷。」
走過至暗時代的漫長道路
在國際壓力下,陳菊被判12年監禁。在身陷囹圄六年兩個月後,1986年,陳菊被釋放。
就在陳菊被釋放的那一年,台灣真正的反對黨——民主進步黨組黨成功,第二年(1987年),台灣解除戒嚴,走向民主道路。
她介紹說,解除戒嚴後,所有當時「美麗島雜誌社事件」的訴求都被實踐,包括1991年台灣的國會全面改寫,1996年台灣總統直接民選,2000年總統選舉第一次政黨輪替……「從這個時候開始,我們可以看到台灣的社會運動蓬勃發展」。
陳菊感慨地說,「這是一條漫長的道路。」在38年戒嚴期間,有22,028位政治受難者,其中1148位在沒有公開審判的情況下被槍決——有些人剛大學畢業。「這是台灣一個最黑暗的階段,這一段歷史對台灣影響很大。」
「台灣面對數十年的威權統治和國際上的孤立,我們要突破各種挑戰,真的是步步艱難。」
永不放棄 以台灣模式維護人權
陳菊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說:「再一次回顧台灣從威權走向自由民主這樣的一個艱辛過程,是想讓大家知道民主不是從天上掉下來,民主和人權是隨時要努力好好去守護的人類社會珍貴的價值。」
陳菊在發言中介紹,加拿大在1977年就成立了國家人權委員會。在1990—2009年,各國人權委員會的成立幾乎達到最高峰。台灣的國家人權委員於2020年成立。
她介紹說,1971年台灣被迫退出聯合國。從2009年起,台灣採取的是以「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的方式接軌國際人權的體制,讓國內的法律符合國際人權規範。目前包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五項公約都已國內法化。另外,台灣採取國際公約在地審查的模式,邀請國際人權專家到台灣審查人權落實的情況。
她希望,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能跟各個民主國家在人權議題上共同合作,分享經驗,「有意義地參與國際的事務,這也是台灣非常重要的基本人權」。
根據自由之家2023年「全球自由度」報告,台灣跟德國、冰島、愛沙尼亞並列全球第十七,亞洲第二名。2023年「全球網絡自由度」報告中,台灣排名第六,在冰島、愛沙尼亞、加拿大、哥斯達黎加和英國之後,居亞洲第一名。
陳菊對現場的聽眾說:「現在我74歲了,在台灣民主這一段(路)上,我走過了五十幾年。希望大家和我一樣對台灣永遠不放棄,我們繼續追求自由,民主最可貴,人權最有價值。」
聽過陳菊的演講,在場觀眾全體起立,並鼓掌。
反抗暴政是基本人權
活動主辦者之一、渥太華大學人權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派克(John Packer)盛讚陳菊的故事鼓舞人心,是畢生鍥而不捨、追求民主以及永不停歇實現人權的故事。「這既是勇氣、信念的例子,也是成功的例子。」
他在發言中說,當人們為維護基本權益訴諸反抗時,他們的權利必須得到尊重。「《世界人權宣言》承認反抗是我們人性的固有權利。我們必須反抗暴政和壓迫。她的例子給了我們這樣做的啟發。」
他對大紀元表示,台灣人經歷的是一場真實不虛的人權運動,既不是強加的,也不是從其它地方借鑑的。世界各地的獨裁者都說,本國不適合民主、自由,或者說這是強加的外來觀念,但這根本就不是真的。
在中國大陸居住過幾年的派克說,在中國大陸或國外,與中國人的所有互動中,都能感受到他們對自由和人類尊嚴的熱愛與尊重,這是人類共有的。中國人和世界的交往是不可避免的,他希望這種開放性也能給中國人帶來自由,以及個人和社區的成就。
台灣駐加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曾厚仁對大紀元說,聽到一位真正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中的關鍵人物講述歷史,「是很難得的學習經驗,會在我的記憶中永遠保留」。
他說,「許多觀眾對於台灣在白色恐怖階段的艱難感同身受,這讓我們更珍惜台灣現在的民主成果,……永遠有一個更大的(人權)目標要追求。」
渥太華華僑委員會主席林麗雪女士說,自己父親的最好的朋友也在戒嚴時期被非法關押。如今台灣在人權方面的成就是亞洲第一,她很感激為台灣人權作出貢獻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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