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小巴司機去年在何文田駕駛時撞斃65歲男途人,事後揭發小巴司機駕駛執照已過期逾兩個月。該小巴司機今(2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無牌駕駛兩罪。暫委法官陳永豪指,事件令人心傷,但被告無超速或醉駕,行為並非自私魯莽,考慮到被告認罪,加上年事已高,故判處監禁1年,罰款4,000元及停牌5年。
現年83歲的被告冼沐生,被控於2022年4月12日在何文田常盛街及常樂街交界危險駕駛一輛小巴,導致男子王照東死亡;及駕駛時無有效駕駛執照。
陳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事後已退休,依靠綜援維生,今年被驗出有腦退化。他認罪及有悔意,當日一時失神才導致意外,並指當時因為疫情未能如期驗眼及續牌。
陳官表示,被告行為並非差到令人覺得自私鹵莽,但其並非單單一刻分神,一般駕駛者都會留意安全島,而且涉案路段是被告日常駕駛路線。惟因被告年事已高及認罪,加上過去只有一次不小心駕駛,終判監12個月、罰款4,000元及停牌5年。
案情指,當晚約7時,死者和妻子在常盛街及常樂街交界一條斑馬線過路時,遭被告駕駛的小巴撞倒,不省人事,送院後證實他已死亡。小巴司機同日被拘捕,之後揭發其駕駛執照已逾期69天。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稱死者突然行出馬路,令他收掣不及,而礙於疫情未能驗眼,因而未有續牌。
案件編號:DCCC 1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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