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和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監察長辦公室(HHS-OIG)13日宣布,解封對針灸師劉君怡(JunYi Liu,又稱Many)的替代起訴書。大陪審團指控劉君怡及其同謀在曼哈頓、布魯克林和皇后區的診所實施了一項超過2000萬美元的醫療欺詐計劃,並通過疫情失業救濟金計劃非法斂財。
根據起訴書,皇后區大頸69歲的劉君怡是一名持證針灸師,經營著多家診所,包括American NY Acupuncture、East and West Physical Therapist and Acupuncture、HBL Acupuncture和Wonderful Acupuncture。
劉君怡被指控與其他有執照的醫療專業人員合作,包括理療師Jonathan Laqui和Mitzy Baldovino,以及布魯克林63歲的華裔針灸師王洪星(Hongxing Wang,音譯,又名Jenny)和60歲的保險公司僱員Victor Man(又名溫先生),通過欺詐手段向聯邦政府資助的保險計劃提交虛假的理療和針灸服務費用報銷申請,並賄賂患者參與回扣計劃。
起訴書稱,劉君怡向溫先生等人支付現金回扣,以換取他們招募和推薦付費患者到診所就診。這些付費患者是白卡或紅藍卡的受益人,他們也收到了現金回扣,以換取他們的保險信息以及在簽到表和其它文件上的簽名。
然而,這些付費患者並沒有接受必要或真正的理療和針灸服務。在某些情況下,他們只是到辦事處簽到然後離開;在另一些情況下,他們根本沒有到診室就診,而只是在簽到表和其它文件上簽字。無論如何,劉君怡及其同謀都利用付費患者的保險信息向保險提供商欺詐性地收取服務費用。
例如,在2020年1月,被告王洪星向保險公司聲稱她在2020年1月13日治療了20名患者,而事實上她當天不在美國。
此外,起訴書還指控劉君怡在2020年4月至2021年9月期間為自己和一名家庭成員騙取COVID-19失業救濟金。劉君怡通過向紐約勞工廳(DOL)提交或導致提交重大虛假的在線申請和證明,聲稱自己失業或因COVID-19疫情而無法工作,而實際上她在這段時間裏,一直或幾乎一直在經營自己的針灸診所。
例如,劉在2020年4月15日提交疫情福利申請,聲稱她的最後一個僱主是Wonderful針灸所,事實上,她自己是這家針灸所的老闆。2020年6月-9月,她提交每周「失業」證明,申請了至少4萬美元新冠疫情失業救濟,實際她在申報「失業」期間一直在經營診所,她的家庭成員受僱於她的一個或多個診所。
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劉君怡每周為領取失業救濟金的家庭成員向DOL報告「還沒找到工作」,此家庭成員有5個月實際身處中國。
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威廉士(Damian Williams)說:「被告涉嫌實施了一項利潤豐厚的計劃,他們通過欺詐手段收取從未提供過的理療和針灸服務費用。多虧了我們的執法合作夥伴和本辦公室檢察官的盡心工作,被告現在正面臨聯邦法院的一系列嚴重指控。」
HHS-OIG特別負責探員格魯查茲(Naomi Gruchacz)說:「向聯邦政府資助的保險計劃提交虛假索賠並賄賂患者參與回扣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將老年人和弱勢群體的醫療福利置於危險之中。那些利用聯邦醫療保健計劃謀取私利的人,HHS-OIG將繼續追究他們的責任。」
替代起訴書增加「刑事沒收資產」
他們被指控共謀實施醫療欺詐,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以及共謀實施洗錢,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劉、王和溫先生還被指控共謀違反《反回扣法》(Anti-Kickback Statute),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此外,劉君怡還被指控犯有電信詐騙罪(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和盜竊政府資金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溫先生還被指控違反《反回扣法規》,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
此案的替代起訴書表明執法機關對醫療欺詐行為的打擊將繼續加強。事實上,替代起訴書還尋求沒收劉君怡的資產。
起訴書表明,一旦被判定構成第四項(電匯欺詐)、第五項(盜竊政府資金)罪行,根據《美國法典》第18編981節(a)(1)(C),以及第28編2461節(c),政府將沒收罪犯的任何財產,無論是不動產還是動產,只要這些財產構成或源自因此類罪行而直接或間接獲得的收益。
劉君怡和王洪星已於2021年9月因這些指控被起訴和逮捕。Laqui、Baldovino 和 Man 於昨天早上被捕,並於當天下午過堂、接受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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