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最新的《海外經營風險指南:香港》,提到中共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在香港營商亦受到要公開是否支持中共的壓力,又狠批國安法已損害香港的自由。
指南在7月31日更新,當中在「商業與人權」部份,提到人們擔心(concerns)更廣泛的政治環境對在香港經營的企業的影響,直指一些企業面臨著就政治事態發展,採取公開立場的壓力,要表明支持中國(中共)政府對香港的立場與否。
指南亦提到,香港是英國在亞太地區第二大商品市場,僅次於中國大陸,亦為第13大貿易夥伴。英國在截至2022年第四季末的過去4個季度,向香港出口的商品和服務有182億英鎊(約1,801.6億港元),從香港進口的金額為102億英鎊(約1,100億港元)。
另外,指南指出,2020年中共訂立的《港區國安法》,英國已經宣布其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雖然一些企業認為國安法帶來了一定程度的穩定,但英國、美國和其它志同道合的政府和民間社會團體,對該法影響香港權利和自由,表示擔憂」。
對於《中英聯合聲明》,指南回顧自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以來,已經宣布中共政府4次違反聯合聲明,「英國現在認為,中國(中共)政府將處於持續不遵守聯合聲明的狀態」。
指南並具體列出中共違反聯合聲明的行為,包括2016年銅鑼灣書店5人被帶到大陸、2020年國安法實施、DQ 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並引發民主派議員總辭,與2021年人大常委會改變香港選舉制度。
狠批國安法損害言論自由
指南說,《港區國安法》影響香港人行使其基本權利和自由的程度,「它已損害(damaged)學術界、學校和圖書館的言論自由,包括移除含有某些政治內容的教科書和其它書籍」,人們對言論自由的擔憂日益增加。
同時,法律條款如何繼續使用、解釋和擴展的不確定性,正在對行使自由和鼓勵自我審查,產生更廣泛的寒蟬效應。
此外,民主派代議士和活動人士面臨的壓力有所增加,許多人(a large number)被當局根據國安法和其它法律拘捕。指南強調國安法適用於在香港境內外,包括在英國進行的活動及任何個人,香港國安警亦已懸紅通緝身處海外的人。
指南指出,港府對互聯網沒有限制,但是在2021年以國家安全為由,禁止一個支持民主的網站,是首次發生同類事件。
提英國法官離任終審法院
指南雖然提到,香港法律規定司法機構在普通法基礎上獨立運作,法院可以而且確實作出不利於政府的裁決。
然而,國安法賦予警方更大的權力,可以在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中無限制地搜查場所、凍結資產和獲取資訊,允許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閉門審判,並允許在某些情況下適用大陸刑法,包括將嫌疑人轉移到大陸接受審判,又特別提到民主派政客和活動人士,繼續遭到逮捕和審判。
指南又列出2022年,兩名來自英國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辭任的事件,並引述其中韋彥德的言論,指他不能在排除顯得自己是支持一個「背離政治自由、表達自由的政府」的觀感下繼續任職。
港府限制抗議 工會解散
指南提到香港的抗議活動須經警方授權,但2020年以來,許多抗議申請均被拒絕,即使防疫限制取消過後,情況仍然繼續。
至於工會的部份,指南提到港府最近強調所有工會必須保持非政治性,亦提及香港最大的教師工會教協,及第二大工會職工盟已經在2021年解散。
提美國制裁
指南並提及美國於2020年起,制裁損害香港自治的人和實體,美國政府會監控是否有任何外國金融機構,故意與指定個人進行重大金融交易。美國並確定香港無法同大陸,在美國法律下有差別待遇。
2021年,大陸針對歐盟和英國就新疆問題的制裁,反制裁一批英國個人和實體,禁止他們進入大陸和香港、澳門,凍結他們在中國的財產。中國公民和機構不得與他們開展業務。指南又提到同年,大陸頒布《反外國制裁法》。
另一方面,指南的「政府」部份,仍然保留一些概括的論述,例如指香港《基本法》確立《中英聯合聲明》的主要特徵,如香港的特殊地位、高度自治、資本主義制度的延續、普通法法律制度以及權利和自由。
不過亦提到香港立法會選舉,受到人大常委會的選舉制度改革約束,直選議席只(only)佔90席中的20個,候選人要經國安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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