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康文署辦公室助理承認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多個Facebook群組分享前區議員郭子健呼籲杯葛立法會選舉的文章,今日(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2個月,緩刑2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不擅交際,下班後喜好上網,不了解政治,只是純粹喜愛分享,才會將帖文轉發至社交群組,而且分享時沒有添加個人意見。辯方亦呈上心理醫生報告,指被告智力較一般程度低,未能清楚了解帖文內容,並不是故意干擾選舉程序。又引述求情信指被告現已感到後悔,冀法庭判刑時寬大處理。

被告黃佩君(48歲)被控9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案情指,被告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的選舉期間,在9個社交媒體群組上分享郭子健同一個呼籲抵制立法會選舉的貼文。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指,被告的行為有可能影響到選舉的公平性,但考慮到被告並非涉案帖文的原創者,僅一時愚昧,又考慮到被告的心理醫生報告指她智商偏低,相信她在今次事件已汲取教訓,最終就每項控罪判監3個月,被告認罪獲扣減至2個月,9項控罪同期執行,緩刑2年。

案件編號:ESCC 929/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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