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5月22日至6月3日進行一個代號「煙日」(HAZYSUN)的反詐騙行動。行動中,警方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欺詐」及「洗黑錢」等罪拘捕77男27女共104人,年齡介乎19至74歲,涉嫌與多宗騙案有關。至於受害人方面,涉及156人,年齡介乎18至80歲,總損失金額高達逾1.69億港元,警方已凍結其中的240萬元。
警方今日(6日)下午舉行案情簡報會,東區警區刑事部總督察楊韻明表示,是次行動偵破69宗案件。被捕人士大部份為本地人,部份人報稱無業,亦有倉務員、送貨員、地盤工人、家庭主婦及學生等,有4名大陸人及5名非華裔人士。被捕人中絕大部份為傀儡戶口的持有人,涉嫌收取酬勞以個人資料開設戶口,再將名下的戶口交予詐騙集團使用,共處理逾4,400萬元贓款。
楊韻明指,被捕的其中3名持雙程證的大陸男子,涉嫌以釣魚短訊騙取受害人的信用卡資料後,綁定於手機的電子錢包,再到實體店購物,之後企圖轉售買來的電子產品或服裝圖利。3人已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押後至8月23日再訊。
單一案件損失金額最高為逾6,000萬
是次偵破的案件中,最常見主要犯案手法依次為「求職騙案」(共19宗,涉款630萬),其次為「投資騙案」(共13宗,涉款3,790萬)、「網上購物騙案」(共11宗,涉款50萬)、「網上情緣騙案」(共10宗,涉款2,270萬)及「電話騙案」(共7宗,涉款7,200萬)。
單一案件損失金額最高的為逾6,000萬,涉及假冒官員電話騙案。受害人為一名退休人士,去年3月在寓所接到訛稱大陸公安電話,聲稱受害人涉嫌洗黑錢。其後,受害人聽從騙徒指示,交出戶口資料及密碼,4個月後發現戶口中超過6,000萬款項,被分開283次轉入14個其它戶口。
楊表示,本年首季全港錄得20,584宗罪案,其中詐騙案佔逾四成,有8,886宗。本年1至4月,東區警區共接獲949宗騙案,佔同期區內接獲的1,689宗全部罪案數字超過五成半,比去年同期增加1.4倍,當中以「網上購物騙案」、涉及電郵或短訊「釣魚騙案」及「求職騙案」居多,分別有160、111及62宗。
騙徒假扮電訊商或連鎖零售店 發短訊誘人填信用卡資料
東區警區刑事支援調查隊高級督察朱瑋頤提醒,在網上購物「彈票黨」騙案中,騙徒會以空頭支票存入賣家戶口,但亦會提供入數紙,製造已經付款的假象。不過銀行要一、兩日結算,才會存入金錢到賣家戶口,賣家查閱賬戶時,應分清可用結餘及賬戶結餘,待可用結餘有更新時才確認交易。
另外,警方近期發現有詐騙集團,發送釣魚詐騙短訊,假扮電訊商或連鎖零售店,訛稱受害人的積分將到期,誘使他們點擊短訊內連結到假網站,輸入信用卡資料,再籍此購物並變賣圖利。
朱提醒市民若收到類似短訊,千萬不要輸入個人資料、信用卡或其它支付工具的資料,應立刻向相關商戶查詢。市民如有疑問,可利用警方的「防騙視伏器」,輸入社交媒體帳號、電話號碼、電郵等資料,即時評估風險。如果懷疑已經受騙,應立即報警或致電24小時防騙易熱線18222。
市民勿租借戶口予任何人
楊韻明表示,今次偵破的案件中,詐騙集團會在不同社交平台發出貼文稱可兼職「搵快錢」,只要提供個人銀行戶口即可獲數千元報酬。她提醒市民勿租、借或賣出個人資料、銀行或網上電子支付戶口予任何人,以免被用作洗黑錢。
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向詐騙集團提供協助,有可能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一經定罪最高判監10年。任何人提供戶口予他人處理贓款,可能干犯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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