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用現金交易(你會肉痛!)是直接有效解決電子消費和先花費未來錢的方法,但現實在電子消費的社會,幾乎不可行。研究指出購買決定與如何支付有密切關聯,電子消費、過度消費和容易借貸脫離不了關係。

當明白過度消費帶來長遠的害處(上期討論過),父母應以身作則,持續做好榜樣才有效。例如教導子女明白消費陷阱或誘惑 ,有需要才買;愈早灌輸「要珍惜、不要浪費、過度消費」的概念,這樣可以為子女打好理財基礎。

另一個重要的教導是,愈早建立子女良好儲蓄習慣有助控制消費,因為願意儲蓄的人較會為未來作打算。

在2016年筆者與香港教育大學做了一個母親理財教化與青少年理財關係的調查,從4間香港中學收集了800份問卷,共800位母親及其15歲子女(中四學生)參與。

其中的調查結果顯示:(一)50% 青少年忽略理財態度,情況值得關注和需要培育;(二)22% 青少年從來沒有理財行為。

有一半青少年忽略理財態度,例如認為儲蓄不重要或沒有考慮需要儲蓄;另外超過兩成的青少年從來沒有理財行為,例如從來不儲蓄(雖然有零用錢和其他金錢來源)和購物前沒有考慮是否需要或比較價格。

數據顯示缺乏良好的理財態度和行為很可能導致他們長大後不懂理財,變成「月光族」或以借貸度日,莫說會否為將來打算,情況值得關注和需要培育。

教孩子抑制電子消費

有效抑制購買衝動的三個錦囊:

錦囊一:先分配,後使用(清單)

為了防止買入過多非必需品,購物前應先做好「先分配,後使用」,例如在購物前列出購物清單是很好的辦法。

如果發現大部份的消費項目都是非必需品,那麼只要降低這筆消費,便能節省開支,同時也應注意不要購買過多同一類型的東西。

同樣道理,研究指出要求消費者記下過去支付的金額,大大降低了購買意願。

小結:收入是不能控制的,但是支出是能夠控制的,鼓勵孩子與父母商量,消費前先好好分配金錢,然後使用,養成好的消費習慣。同時,我們不要做「大花筒」,有錢便全部用光;但也不要做守財奴,一元也不用,兩個消費態度都有其弊處,應做到精明消費 — 應買才買。

錦囊二:不借貸,除了必要的借貸/房屋按揭/生意,借貸消費絕不可取。

錦囊三:學習7日考慮法(抵抗消費誘惑)

1、研究指出消費很多是由衝動產生,所以應學習方法抗衡消費衝動。

2、7日考慮法是經研究證實能壓抑購物欲望,因為很多時候我們購物也是因為一時衝動,而不是真正需要該物品,所以鼓勵子女學習。

3、購物前想一想兩個問題:

1)我是否已有差不多的東西?

2)如果我買了,遲些會否後悔?家長提醒子女購物前要停一停,倘若兩條問題也回答「是」或「會」,建議子女不要即時購買。

4、以購買玩具為例,試為自己設下7 日期限,在這7天中,經過反覆思考,可能會明白到自己已有類似款式及顏色的玩具,從而減低購買慾望,最終很大機會決定不買。

5、抵抗消費誘惑三部曲: 
1)等我停一停:轉身背著物品
2)等我諗一諗:慢慢深呼吸三下(動作一定要慢)
3)遲D先算:七日後再算

做到以上三個步驟就可以冷靜下來,減少購買衝動,做到精明消費。

總結:父母有責任建立子女的消費及其他理財的行為,培養儲蓄習慣,例如教導「先儲後使」的有效儲蓄方法,和抑制購物衝動的「7日考慮法」,希望加強保護他們在電子消費誘惑和容易借錢的年代,否則只會為不健康的消費而導致生活得不快樂,兒童及成年人同樣需要學習。◇

作者:李錦博士,前投資銀行董事,現為教育學者及「理財啟苗」聯合創辦人。

網站:www.childfinancialeducation.org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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