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來自北京的28歲的女留學生因為涉嫌幫助一名有組織犯罪團夥頭目華人男子洗錢,而被判坐牢18個月。

據BBC報道,留學生黃曉彤(Xiaotong Huang,音譯)利用一個名為馬外(Wai Ma,音譯)的人給她的錢支付學費和購買奢飾品。

馬外的綽號是「老大」,經常駕駛一輛平治車往返蘇格蘭各地,把非法渠道獲得的錢交給一些人,讓他們幫助洗錢。

黃曉彤否認幫人洗錢,但是蘇格蘭Falkirk的法庭的陪審團在今年3月裁定她幫助跟有組織犯罪有關的團夥洗錢罪名成立。

警方的調查發現,通過她的四個銀行帳戶共洗錢大約16萬鎊。她被定罪洗錢84,912鎊。

警方對黃曉彤的銀行帳戶進行了分析,顯示她在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一共存款超過16萬鎊,其中5.6萬鎊是現金存款。

警方對這些錢的去向進行了分析,發現其中3.1萬鎊被用來支付她在斯特林大學(University of Stirling)的學費,有超過3.2萬鎊被轉移到了英國以外的地方,還有3.7萬鎊被用來購買奢侈品,包括LV、Gucci、Burberry、Coach等名牌產品和在豪華百貨商店Harrods購物。

黃曉彤還把幾萬鎊匯回中國,並且在間隔短短一個星期的時間裏兩次購買名牌葡萄酒,價值7,000鎊,並且把酒水郵寄回中國。

資金來源說不清

黃曉彤無法解釋她的帳戶的資金的來源。她說,錢是她的未婚夫給她的,當時她的未婚夫住在德國,她被警方逮捕的時候,未婚夫已經死了。

她還說,錢是斯特林大學裏面另外一個中國留學生的,那個留學生已經回中國了,還有一些錢是她在中國的父母給她的。但是她的父母並沒有來英國給她出庭作證。

主犯逃跑

警方對法庭表示,這宗洗錢案件的主犯,也就是馬外,已經畏罪潛逃了。

警方表示,他們在調查馬外的過程中,發現2021年4月的一天,馬外把他的奔馳車停在黃曉彤的學生宿舍門外,黃曉彤上了車。她從車裏出來的時候,手裏多了一個棕色的紙袋。她立刻拿著紙袋去了附近的郵局。

黃曉彤告訴警方,紙袋裏面是餃子。但是警方獲得的監控錄像顯示,她從紙袋裏拿出一大摞現金,足有一英吋半厚(近四釐米),然後向她的帳戶存款3,500鎊。

兩個星期後,警方在鄧迪圍住了馬外的奔馳車。當時他坐在駕駛座上,車裏還有三個人,警方在車裏發現了近五萬鎊現金。

2021年5月,警方在學生宿舍裏將黃曉彤逮捕。

黃曉彤在2019年來到蘇格蘭留學。為她辯護的律師表示,黃曉彤「天真,結果被人利用」。但是審理這宗案件的法官認為對她最適當的處罰是坐牢。

負責調查這宗案件的警官表示,他希望黃曉彤的判刑結果能夠震懾其他幫助洗錢的人。

他說:「洗錢這種罪行不是沒有受害者。它在幫助其它複雜而且大型的犯罪活動方面發揮著不可缺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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