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7人初選案」的匿名證人「X先生」出庭作供。他在2020年5月出席新界西初選協調會議,未經同場任何人同意,事前亦未知會他人,就自行拍片錄音。辯方律師指他秘密錄影,X先生否認:「我唔係所謂咩秘密,我係好光明正大攞住相機影來影去。」據法庭記者報道,「被告欄、公眾席笑了起來。」
這件事有兩點值得談談。第一是成語「光明正大」的最新用法。除了X先生,中共駐多倫多總領事館,在加拿大宣布驅逐中共外交官趙巍後,也發了一個義正辭嚴的聲明,其中說:「各级领事官员根据有关国际法和中加领事协定履职,所做工作正大光明、无可指摘。」
趙巍被逐,是因為常就人權問題批評北京的加拿大國會議員莊文浩(Michael Chong),指控中共騷擾他在香港的親屬(趙巍亦有份參與)。中国照例否認,還聲稱外交官工作「正大光明、无可指摘」。如今X先生「拍咗先算,錄咗先算,篤咗先算」的工作方式,以中国邏輯來說,稱為「光明正大」實不為過,X先生沒補多句「无可指摘」,已非常謙虛了。
第二點比較耐人尋味:X先生在法庭上其實已自揭身分,卻申請匿名令,不是除褲放屁嗎?據新聞報道,法官表示該控方證人「擔心公開身分後遭受恐嚇和網絡欺凌」,故命令被告、法律代表和記者均不得公開任何可能導致公眾認出X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其姓名、照片、出生日期等,違者可被控藐視法庭。
但昨日審訊中,法官李運騰追問,X先生在第一、第二次警方錄口供時,均沒提及自己是匿名寄錄音和影片的人,X先生此時坦承,第一、二次落口供都不敢講,直到2023年初,在網上見到自己出現在某些消息裏,才告訴警方自己就是攝錄會議的人。
那些「消息」在網上仍隨處可見,知情者眾。X先生的高姓大名,本來無從證實,網媒都只能稱為「消息」,但現在鬼拍後尾枕的X先生卻告訴公眾,「2023年初在網上見到自己出現在某些消息裏」,不就等於確認了今年二月網媒揭露的「偷拍者」身分嗎?果然「光明正大」啊!
「擔心公開身分後遭受恐嚇和網絡欺凌」,我看是假的,因為他的身分早已公開,X先生現在還慷慨大方確認了消息,有幾「擔心」呢?他申請匿名令的真正原因,似乎只是因為工作性質不能張揚,所以才利用匿名令來限制港媒報道而已。你不妨查一查,香港還有多少份「報紙」會報道X先生?
(敬告諸君:請勿在留言區公開X的姓名,以免掉下法律陷阱。)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版文章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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