Πειθαρχεῖν δεῖ θεῷ μᾶλλον ἢ ἀνθρώποις.
聽天主的命應勝過聽人的命。
——新約聖經.宗徒大事錄 5:29
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周守仁早前訪京,發表「愛國」言論,引起不少迴響。昨天《公教報》刊登周守仁的署名文章,題為「愛我們的國家還是……?」,文中承認他的「立場」會引起「複雜的情緒,包括了傷心、失望,甚或憤怒」,所以想進一步解釋自己的話。
看網上反應,多數人對周主教的解釋並不賣帳,仍是冷嘲熱諷居多。我看了周的文章,雖不盡認同,卻覺得有一點值得細味。周主教寫這篇文,以我理解,是希望把「政權」和「人民」區分,澄清他口中的「愛國」,實指「愛生活在這國家的人、特別是國家的公民和居民」,所以「愛國家便代表著要把人民的尊嚴放在首位」,「為了國家,我們應該幫助政府變得更好」。(注1)
周守仁這幾句話講得明明白白,潛台詞即「愛國」不等於「愛黨」。本來這是常識,但中共七十年來不停把「黨」和「国家」捆綁在一起,導致「爱国」一詞,被扭曲到阿媽都唔認得的地步,在不少人眼中,已淪為「舔共」同義詞。如今周主教光復「愛國」原義,理應表揚。但既然中共話「爱国」兩字易生誤會,周主教何不一開始就說「愛人民」呢?
就算是周守仁昨天發表的文章,也有些令人費解的話,例如他為了證明「愛國有理」,先引耶穌金句:「愛自己的國家,是天主教會訓導的一部分。這可以從耶穌的名言開始說起:『凱撒的就應歸還凱撒,天主的就應歸還天主。』(谷十二17)它表明了這兩個領域為我們公民和基督徒來說,是必須而又互不排斥的。」然後引《天主教教理》:
「至於《天主教教理》第2239條就這樣說:『公民的義務是與政府合作,在真理、正義、連帶責任和自由的氣氛下,給社會的福利作出貢獻。愛國及服務國家是基於感恩責任,並由愛德而來。順從合法當局和為公益服務,要求公民在政治團體生活裡克盡己職。』」
然而「凱撒」和「政府」並非人民,也不一定會為人民帶來幸福,那麼空泛地宣揚「凱撒的就應歸還凱撒」、「與政府合作」,又跟「把人民的尊嚴放在首位」、「愛生活在這國家的人」等「愛國」真諦有何關係呢?我認為周守仁主教這樣寫,不但又自陷於中共設定的「爱国」框架,也曲解了天主教訓誨。
在《天主教教理》中,「凱撒的就應歸還凱撒,天主的就應歸還天主」這句話,根本不是用來訓導教徒服從政府的,而是叫你拒絕聽命於不義的政權,見第2242條,中譯本原文如下:
「若執政當局發出的指令違反道德秩序的要求、人的基本權利、或福音的教導,公民依照良心有責任不予順從。若執政當局的要求違反正直的良心,則在服務天主與服務政治團體的區分上,得到拒絕服從政府的理由。『凱撒的,就應歸還凱撒;天主的就應歸還天主』 (瑪22:21)。『聽天主的命應勝過聽人的命』(宗 5:29)。
「假如政府擅自越權、欺壓國民,國民不應拒絕實踐為促進公益的客觀要求。然而,國民有權維護自身及其他國民的權利,免受政府濫用權力的危害。不過應尊重自然律及福音原則所畫定的界限。」(注2)
按周主教的「愛國」定義,再考慮到中国的一般人權和宗教自由狀況,他在文章該引用的《天主教教理》,根本不該是第2239條,而是第2242條,對不對?
我不認識周守仁主教,但看他昔日言論,提到那6000個涉及2019年社會運動的被捕者時,公開表示應該「以慈悲和寬宏的方法處理那些較輕的罪行,才能為我們受傷的社群帶來希望和正能量」,可知他是不乏「愛德」的。念及他的主教身分,講說話自然也有為難之處,你不能期待他是耶穌基督,或陳日君樞機。
但如果不能講真話,可索性不說話;如果不能做實事,也請不要淪為棋子——至少如此,才算是得到聖神引導,而非迷迷糊糊踏上撒但之路。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版文章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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