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前5篇,我們揭開了胡鑫宇事件中,警方現場和驗屍的30多項「嚴重誤判」和直接造假,其中有多項獨立的鐵證,即單獨就可成為他殺的因果性證據。監控日誌、錄像的「關鍵時間缺失」,學校警方聯袂扯謊,拉監控廠商墊背卻被打臉,證據被抓包仍然不改口,堅持監控的4項基本謊言不動搖,把假案進行到底。
兇手就在校內,學校暫停錄像、重置日誌(清除舊記錄,反而留下掩蓋犯罪的證據)、全面說謊,這只是校內兇手集團的所為,那麼校外誰在接力?
因為已經鐵證他殺,那麼懸吊胡鑫宇屍體、製造假自殺現場的所屬地(以下簡稱「偽自殺大院」),上圖這個別人進不去的「國家保密單位」假糧庫(以前是真糧庫),很可能就是一個至少可以處理屍體的犯罪黑窩。
(十)犯罪黑窩假糧庫,警方撐傘裝糊塗
1.一套人員兩個單位,一個破產疑似洗錢
上圖,「偽自殺大院」牆外寫的單位「江西中儲糧鉛山直屬庫」,這個單位早已註銷,見下圖:
2015年10月14日後,「偽自殺大院」還有兩個單位並存:「鉛山縣新科糧油收儲經貿有限公司」(姚劍波最後接盤做法人),「中央儲備糧橫峰直屬庫有限公司鉛山縣分公司」(姚劍波做負責人),實際獨資股東或母公司都是「中央儲備糧橫峰直屬庫公司」(法人徐利斌)。
2017年「鉛山新科糧油」破產,該公司實繳100萬元註冊資金,賠了大錢、負了債,大老闆徐利斌還要任用賠死公司的姚劍波,繼續做大院裏分公司的老大,至少有洗錢嫌疑。
2.真糧庫變假糧庫
剩下的這個,掛牌「中央儲備糧橫峰直屬庫有限官司鉛山縣分公司」,打著國家保密單位的旗號,徒有國家糧庫分公司的虛名,雖有前面糧庫遺留的庫房,其實已經不是真正的糧庫了,理由有四:
(1)國家糧庫建制的硬件要求(倉庫防漏、防潮、防蟲、防鼠、防火、通風,進出倉,存期,監控設備齊全周密,安保……)極為嚴格,該「偽自殺大院」一片破敗,不具備這些條件。
(2)糧庫本大利薄,不是賺錢單位,貪腐多,「橫峰直屬庫」剛賠光了一個「投資100萬」的糧油公司,還負了債,馬上就盈利到能養一個分公司、養一幫閒人了?
(3)有舉報說:在2017年國企「鉛山新科糧油」破產清算時,40來個工作人員,都買斷工齡清退了,只剩下幾個神秘人物,已經沒有糧庫的專業人員團隊了。
(4)有舉報說:殘存的「中儲糧橫峰庫分公司」,又招來十來個神秘的社會人,也不乾糧庫的活,這些人天天開車出入,自稱在社會上掙大錢。
3.嫌疑重大,警方不查
(1)報案人多是作案關聯人。刑偵角度講,各類殺人案件中,很多情況下,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往往是作案參與人或者知情人。警察完全不管這些,對有破綻的報案說辭,也不深查。
(2)廢棄大院多是重大犯罪窩點。很多廢棄大院,被警方破獲為製毒、販毒、綁架、拐賣人口或活摘器官等重大犯罪活動的窩點,刑偵對於這樣場所具有本能的敏感性。這個破敗的「假糧庫」,有廢棄樓舍,也有經營15年後註銷的「江西中儲糧鉛山直屬庫」的廢棄糧倉設備,很大程度上是一個廢棄大院,警方對此的巡查敷衍了事,「假糧庫」藉口保密不讓查的地方,警方都不查。
(3)打著國家糧庫的幌子,在幹甚麼?假糧庫裏十幾個神秘人,不乾糧庫的活,出入大院去社會上干神秘活、掙大錢。警方不但不管,還替假糧庫遮掩,說這是國家保密部門。
(十一)重要舉報,警方不理
群眾的報案,因為視角有限,不能完全了解真實情況,是不能苛責的,只要其中有有價值的線索,就很可貴了。一般情況下,警方都會這麼做,但如涉及到關係網、保護傘、維穩、中共根本利益等,警方就不這麼做了。比如「李文亮說『確診了7例沙士,在我們醫院後湖院區急診科隔離。〞警方對他完全是苛責、打壓。
1.對假糧庫的舉報
上面截圖中爆料人稱:「從2017年開始至今,鉛山糧倉(工作)的這些人替網貸的老闆扣押和綁架欠債人,逼迫欠債人出售人體器官償還貸款……一旦到了那裏面,那裏無論是殺死還是處理死都非常方便,因為糧倉有圍牆、有車、有人、有場地、有樹林,完全與外界隔絕。後來,胡鑫宇所讀的致遠中學的校長夫婦也出資參股到糧倉這些人中來……鉛山和上饒都有當官的放貸入股,當然還有公安局的當官的,也參與其中……總之,鉛山糧倉這幾年從事的全是綁架、關押和活摘器官生意……」
雖然全文的爆料有不少瑕疵,也有明顯外行的錯誤猜測,但是上一段引文提供的線索,有合理性,應該作為破案線索徹查。特別是本文前5篇已經力證這是一起他殺偽造現場案,而偽造現場就是這個假糧庫人員乾的(別人不允許進入這個秘密單位,也沒有任何人翻牆進入的證據),警方對此仍然選擇性失明,是明顯的包庇犯罪。
2.對「活摘胡鑫宇器官」的舉報
舉報胡鑫宇被活摘器官的,除了上面爆料人,主要是宋祖德博士。他持續發聲,揭露胡鑫宇被活摘器官。其中一個直播影片中說:「我了解到一些線索,我只說還不是100%確定,我也可以跟大家透露一下,我在上海到一些醫院去明查暗訪,也找了一些外科醫生,小胡的一些零件,在10月14日當天晚上,他們就開了一輛很好的車,直接送到上海,直接送到了醫院,直接送到了手術台上,而且買零件的人,出的價格非常高,幾個億呢……如果一個小胡他們得逞了,將來還會有很多很多,這樣的事發生,他們會肆無忌憚,膽子越來越大,所以這一次不管多難,我們一起努力,我們不能讓壞人這樣得逞……」
因為活摘器官這個驚天罪惡,中共一直是全力掩蓋的。中共這次上上下下極力掩蓋、打壓,以前也是這麼做的。
雖然宋祖德不能100%確定自己的爆料(李文亮2019年爆料新冠疫情,自己也不能100%確定),但是活摘器官、牟取暴利這件事情是一直存在的,儘管上海活摘移植的可能並不是胡鑫宇的器官,那也是別人被活摘的器官(因為假捐獻器官書都匿名)。
也就是說,胡鑫宇事件是一個導火線,引爆了中國百姓對活摘器官的憤怒,所以才有20多億人次的關注,而中共極力掩蓋的,也是活摘器官。
(十二)兩種殺人,殊途同歸
前文已經力證胡鑫宇是假自縊,那麼他是如何被殺的?目前有邏輯合理性的舉報,有兩種,看似牴牾,實不矛盾。
1.被蓄意活摘說
如當地醫生舉報,上文宋祖德等人舉報等,認為致遠中學早就謀劃好了,初中體檢配型鎖定了胡鑫宇後,高中時設好圈套,「弄昏了」或者「騙出去」活摘了器官。這種說法也有一大堆佐證,如:
(1)胡鑫宇考分不夠,不但被破格錄取,還得了1,500元獎學金;
(2)班主任說胡鑫宇不是正常錄取,猜他是憑關係進到他們班的(圖37),胡媽說並沒有託人花錢,認為是正常考的 ——如果雙方都不明真相,就疑似有幕後操盤手;
(3)胡鑫宇日記的記錄裏,疑似被下了活摘前配型的藥,有嘔吐、渴、怕光、失眠等典型特徵;
(4)致遠高中公然多次撒謊、掩蓋真相,讓監控關鍵時間缺失,手段嫻熟,但被抓包;
(5)器官活體摘除需要搶時間,失蹤那天監控等方面配合的很嫻熟;
(6)警方不但和學校一起造假,也單獨造假,製造自縊偽證(「假活套」等),卻被抓現行;
(7)警方驗屍報告都不可信,特別是臟器腐爛卻完整,因為警方說了太多的假話,包括驗屍造假;
(8)有中共高官,在此期間死亡,被報道做過多器官移植。
2.意外打成腦傷或死亡,運出處理掉——給了活摘團夥
這個也是當地人爆出來的,說愛罵人打人的化學老師光頭副校長,被胡鑫宇用錄音筆錄了音,為索要錄音筆,一怒之下砸破了胡鑫宇的頭,當場重傷昏迷,被拉出秘密「搶救」或處理。
交給誰最安全、最熟練、最無痕跡呢?當然是活摘器官集團。從學校嫻熟地動監控來看,他們已經不是第一次幹了。交給涉嫌活摘的醫院去搶救,結果能是啥?
這個說法也有一堆佐證,如:
(1)化學老師確實經常打罵學生,胡鑫宇用錄音筆錄了音,被發覺;
(2)錄音筆就在第二天要帶回家、可能要被曝光的前一天晚上,和人一起失蹤了;
(3)一直在造假掩護兇手的警方,給出了光頭副校長不是兇手的「最強證據」(脫離現場);
(4)說胡鑫宇在監控盲區去了「睢園」的學生證詞,不是正規證據,不但來源不明,還隱藏了「是否被人叫上去 的 」。
這種說法看似與活摘器官不相容,因為來不及做器官移植配型,無法冒然移植——其實不然,現在器官配型都是做DNA核酸探針檢測,很快就出結果,在器官移植秘密數據庫中,很容易找到接受者,這就是「腦死亡」者能迅速完成多器官捐獻的原因。
昏迷的人交給醫院,在醫院維持心跳到活摘,是很簡單的事情。
還有一個說法是當場打死了胡,這是很小概率的事情。假如真是如此,交給活摘團夥處理,醫生最後的程序也是摘眼角膜,因為角膜移植不需要配型,不需要活體。最後叫「假糧庫」的人秘密處理掉,待腐爛到一定程度掛出去,因為眼睛已經爛掉了,也看不出來。
也就是說,上述兩種情況,不管是蓄意活摘,還是意外摘取,都走入了活摘器官流程。一旦被官方背景的集團活摘,中共就會不遺餘力地掩蓋,請看下集《政權犯罪,人人自危》。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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