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圖28:警方的「心理專家」故意將動漫台詞,歪曲為胡鑫宇的自殺傾向。
圖28:警方的「心理專家」故意將動漫台詞,歪曲為胡鑫宇的自殺傾向。

前三篇中講述了胡鑫宇事件的多重造假:有兇手的製造假錄音、假鞋、假活套(勒後脖勒不死人),偽造自縊現場,有警方的16項造假,其中謊稱「假活套」為「活套」、鞋帶緩慢拉伸承重85kg、迴避106天屍體無蛆蟲、認定假鞋、假鞋印、無翻牆證據、無自縊流洩物、兩度破壞現場等等,都是警方袒護兇手、直接做假案的鐵證。

這一篇,我們駁斥警方「心理專家」的謊言之後,對比警民雙方的證據,全面揭開畫皮。

(五)「心理專家」,欺天造假

2月2日,胡鑫宇事件新聞發布會上,警方曾宣讀:「經心理專家訪談、分析,結合胡某宇失蹤前行為,認為胡某宇性格內向溫和、孤獨,在意他人看法,少與人做深入的思想情感溝通,情感支持缺失,缺少情緒宣洩渠道,常有避世想法,具有隨時隨地在書本上記錄自己情緒、想法的習慣。2022年9月到致遠中學就讀後,因學習成績不佳造成心理落差,加之人際關係、青春期衝動帶來的壓力,造成了胡某宇失蹤前心理狀態失衡,表現為入睡困難、早醒、醒後難以再入睡等睡眠問題,存在注意力難以集中、記憶困難等認知功能障礙,存在內疚自責、痛苦、無力無助無望感、無意義感等情緒問題,進食出現異常,有明確的厭世表現和輕生傾向。」

胡鑫宇的家屬完全不認可這些,很多網民也已指出這是公然造假。

1. 筆跡造假,偽造自殺傾向

上圖,是校方提供的胡鑫宇筆記中的一段:「我是否存在已經沒有意義了」——警方直接解釋為明顯的自殺傾向,可是後面還有話呢!「O勒那.一卡得一卡 多卡那、鐵耶.西卡西,嗦大耶」——專家怎麼不敢解釋了呢?

這只是日本動漫《火影忍者》裏的一段台詞,學生熱愛動漫,錄寫下來,能是自殺的意義嗎?

胡鑫宇舅舅還發影片進一步指出:這個筆記不是胡鑫宇的,是胡鑫宇同學的,他從手裏收上來的班級作文小(偵探請胡同班同學提供線索的作文),都能看出是誰的筆體——這在本系列第1篇已經提到了。從下面胡鑫宇的親筆,也能看出這完全是兩個人的筆體。

班主任嚴老師,還曾「告訴」記者:胡鑫宇的物理書最後一頁寫著:「如果我不活了,將會變得怎麼樣?」——筆跡的照片呢?為甚麼不敢拿出來?就像造假的胡鑫宇錄音文件一樣,警方至今不敢拿出來,不敢讓世人檢驗——其實已經不用拿出來了,錄音的時間造假(第1篇已詳細揭露),已經拆穿了一切。而這位嚴老師,公然向警方提供假證、掩蓋兇手,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後面能看到胡媽媽對嚴老師和學校的揭露。

警方的心理專家,辨別筆體是刑偵學、心理學的基本功啊,你們這樣的水平,能騙得了小學生嗎?

2.計劃轉班,被歪曲為自殺

圖29:胡鑫宇日記中轉班的計劃,被警方、媒體歪曲為自殺傾向。
圖29:胡鑫宇日記中轉班的計劃,被警方、媒體歪曲為自殺傾向。

上圖日記中,警方及專家,又是只看前一句「如果我們甚麼時候頹廢了,就想一下去留問題,即要臉這個議題」就迫不及待地認定胡鑫宇自殺傾向明顯。

後面的話,「首先應如何同嚴老師講,最好點明原因……」這顯然在講尖子班的「去留」問題而不是自殺。

即使丟人降格到重點班去當好學生,考上二本大學也是很有希望的,人生懷有希望、憧憬,怎會自殺?

拋開警察這些歪曲,胡鑫宇的日記沒有自殺傾向——胡家人的判斷,也是這樣。

3.胡鑫宇的長期計劃,明年媽媽來陪讀

圖30:胡鑫宇媽媽在直播時講,鑫宇計劃明年要媽媽回家陪讀。
圖30:胡鑫宇媽媽在直播時講,鑫宇計劃明年要媽媽回家陪讀。

上圖可見,胡鑫宇計劃是媽媽明年來陪讀,在媽媽的照顧下,備戰高考。母子情深,母親陪讀,是理想的選擇。

4.明確計劃,明天回家,怎會自殺?

圖31:胡鑫宇當天日記計劃回家,準備帶三樣東西,怎會突然自殺?
圖31:胡鑫宇當天日記計劃回家,準備帶三樣東西,怎會突然自殺?

警方認定胡鑫宇自縊是在2022年10月14日夜裏11點以後,但是10月14日當天的日記,明確寫了:「……草蓆有點黑……或者說還是要帶回去一趟,等下再帶過來……就怕明天回去就會忘記,應該要記住,還有就是那衣服,放了幾天了,也要帶回去,沒準就發霉,鞋也可以看著帶了,這幾天一直下雨都受潮了,等下回寢室看下是霉還是……」

當天計劃明天(10月15日周六)要回家,隨後就在沒有任何徵兆和傾向的情況下,自殺?胡鑫宇是在乎別人感受,和母親感情很深的人,能這麼不管不顧突然反常自殺?

還有一些胡鑫宇不是自殺的證據,這裏就不再講了,因為講的越多,兇手和警方會越注意,將來造假會越完善。下面就回顧一下警民鬥智的過程,看看雙方都為真相貢獻了甚麼?

(六)警民對比,真相明晰

表1:警民雙方證據匯總

以上可見,警方提供的情況只有1個真實可信,就是「縊吊腳尖自然下垂」——誤導性的證據,因為「吊屍腳尖朝前」,只限於他殺3日內(屍僵未解除)被掛上去的情況,被殺者屍體腐敗後,就沒有屍僵了,吊掛腐屍,腳尖都會自然下垂,警方這個唯一真實的「證據」,啥也說明不了,是垃圾證據,證明不了自殺。

而關鍵的32個證據,都是胡家、網民、筆者提出來的,對這些力證、鐵證,警方不是造假,就是迴避、掩蓋,警方一直在幹啥?不但一直不給立案,還一直在包庇兇手,這是警方在直接犯罪、直接做案。

縣、市、省級警方聯合專班是兇手的保護傘,他們做假案包庇誰,誰就是兇手——破案應該簡單,卻又不簡單,因為兇手捆綁了一個黑社會集團。如何挖出他們?只需看警方前前後後,都掩蓋了誰。請看下集:《校方警方,雙簧扯謊》。#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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