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李家超去年宣布成立「特首政策組」,並委任黃元山出任組長後,黃今(20日)首次出席立法會的委員會會議。

「特首政策組」前身為1989年成立的「中央政策組」,到林鄭月娥出任特首期間改組成「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李家超上任後再改組成「特首政策組」。黃元山曾經擔任立法會選委界議員,在獲委任為組長後辭職,他今日重返立法會,在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特首政策組的人員編制接受議員質詢。

選委界議員蘇長荣指「現在好多部門都搞KPI(關鍵績效指標)」,問特首政策組會否設立,以衡量部門發揮的成效。黃元山回應稱特首政策組是內部研究機構,工作難以「公開地量化」,解釋如果研究成果如能成為政策一部份,「自然會在政策局就這些政策諮詢相關的持分者」,但強調會向特首負責,並與各名議員及社會領袖、學術機構協作。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問特首政策組與「創新辦」的工作分別,黃元山就稱特首政策組有四大主要工作方向,內容與政策組早前提交文件中闡述的角色和職能類同,重申「以高瞻遠觸角度」倡議及協助制定長遠措略性政策,會審視國際形勢並分析機會及風險,把握香港民情等。

黃又指,特首政策組與「創新辦」職能相關的部份,有統籌《施政報告》預備工作、監察落實《施政報告》措施。另外會協助即將成立的「特首顧問團」和秘書處服務,及增加內部研究工作。

至於以往「創新辦」負責的跨部門項目統籌工作,特首政策組副組長林淑儀稱,於「創新辦」完成工作後,已交由各相關部門跟進。

年使1.3億元

林淑儀稱,特首政策組的預算與「創新辦」相若,為每年約1.3億元,包括人力、研究員薪酬、兩個研究資助計劃及內部研究項目、外判項目等。

 特首政策組早前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建議倣傚前朝「創新辦」架構,設8個首長級職位外,另設39個非首長級公務員職位,包括政務主任、經濟主任、行政主任、城市規劃師、統計師及統計主任職系的公務員,負責政策研究,其餘21個職位則主要屬文書及秘書職系,提供行政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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