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體言論審查嚴苛的今日中國,張藝謀製作的《滿江紅》能成為賀歲片,當然是由於能迎合當前的文宣主旋律。張藝謀實際就是一個賣力的御用吹鼓手。他這一齣劇,不客氣地說,就是官方的大文宣。
前幾天與一位北京朋友通電話。我問他有沒有看《滿江紅》,他冷然一句:「我怎麼會去看?我不想被洗腦。」
「即或你看了,也不會被洗腦。」我了解他為人,因此回應道。
「主要是不屑。」他告訴我,他的朋友圈都是明白人,幾乎都拒絕看這部電影,甚至還對去捧場的人有智力方面的歧視,視為容易受騙的愚眾。他傳來一張圖片,說看這部電影的是當年遼金之地的北方人最多,越到南方觀眾越少,因此反諷說,對這部戲「南宋人民反應冷淡,金國後人心潮澎拜。」
不過此劇在他的朋友圈也引發了一些爭論,比如岳飛之死主謀是秦檜,還是宋高宗趙構?岳飛冤案的真實背景到底是甚麼?《滿江紅》這首詞是出自岳飛親筆還是後人的偽托?另外就是把人吃人寫入詞中「壯志饑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是否符合今天人類的人道價值觀念還值得傳唱?
我想如果出自岳飛之手,這首詞距今的歷史已800年,如果是明人偽托,也大約有400年。當時是皇權專制時代,叢林法則,弱肉強食,沒有現代的人道觀念,而且中國也沒有人為上帝所造,形象與上帝同源的宗教思想,因此吃人不是一種道德上的大禁忌。在中國歷史上吃人之事是史不絕書。首宗已知吃人案就發生在春秋時代,春秋五霸之一的齊桓公,因為想吃人肉,他的廚師易牙就把自己兒子宰殺了讓他嚐鮮,即「齊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進之」。略過兩千年吃人史,到明末時救國英雄袁崇煥被凌遲處死,北京人爭相生吞其肉。以明朝社會為背景的小說《水滸傳》還把開黑店賣人肉包子的母夜叉孫二娘寫成綠林好漢的正能量角色。到了近代,還有魯迅的人血饅頭小說《藥》。
雖然說所有的歷史都是現代史,解讀歷史無法回到過去,都需從現代人的視角去探究,但也不能完全用今人的道德去衡量古人,所以古人的野蠻,包括吃人、人祭、人殉、酷刑等是那個時代的產物。因此包含有那個時代野蠻內容的文獻、文物是歷史紀錄,有其價值,不能用中國文革方式予以徹底否定。
比如距今3,700年的漢摩拉比法典是人類最早的一部完整成文法法典,現代學者對這部法典的公正和對法治的尊重,以及條文之嚴謹面面俱到,佩服得五體投地,認為相當偉大,但這部法典也帶有人類文明初期的野蠻元素,最早提出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同態復仇刑法,不過所有這些並未影響其偉大,因為你不可能要求三千多年前的古人有今天人類的人道主義觀,不能以今天的價值觀完全否定古老的歷史。
人類是到了近現代,才開始形成平等博愛的普世價值理念,並建立一套禁止施加殘酷懲罰的共識和國際人道準則,比如不能虐待殺害戰俘,不能虐殺平民,不能對犯人施以酷刑等等。所以古代視為尋常的事在今天就可能是犯罪,就是天理不容的暴行。
如果在今天,某些國家仍然對小偷斬手,對所謂「失貞」的女性犯人施以石刑,則絕對是不能容忍的野蠻行為,全人類都為之唾棄。而在戰爭中殺害平民,或針對平民目標發起打擊,比如普京對烏克蘭的暴行,則是戰爭犯罪,戰後會受到追究。
不幸的是,在今天所謂泱泱大國,還在肆無忌憚地演出前現代的野蠻。有人以愛國的名義公開鼓吹野蠻的殺戮,公開叫囂對異國人民「生吞」、「血洗」,還要在今天「壯志飢餐」、「笑談渴飲」人肉人血,我看了只覺得毛骨悚然,恐怖至極。甚至還有更獸性無恥的人在他汽車尾部貼上標語要強暴對岸一位女性,僅因為這位女性妨礙了他心中的統一大業。這種突破現代人道德底線的殘暴言行,發生恐怖份子掌控無法無天的地方尚可以理解,但在言論動輒得咎,一切由國家嚴密掌控的社會竟然能暢行無阻,就令人相當不解了。難道在愛國的旗幟下,就可以燒殺擄掠,暴行無忌嗎?就可以拋棄現代文明,回到人吃人的舊社會?
暴行就是暴行,愛國不是遮羞布。◇
(本報專欄作家所提出的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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