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對於挽救被江澤民所挾持、利用參與迫害法輪功者的意義
在江澤民所發動的迫害法輪功犯罪中,遭受折磨最多、承受苦難最大的,是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本身及其家屬。可是在這個過程中,真正發生最深刻、最嚴重損失的受害者,卻是那些被江澤民作為工具、用來實施迫害的眾多國家工作人員、其他人員。他們在被騙、被脅迫、被誘惑中出賣了自己的靈魂和良知,站到了與真善忍宇宙最高特性相對立的位置上,所以損失和出賣了自己的永恆未來。
作為法輪大法修煉的人是沒有敵人的。因此,我們也一直盡最大努力來拯救這些打手、實施迫害的人,主要的方式是給他們講清真相、希望其棄惡從善、停止迫害。此刻,我們也揭示如何通過審判江澤民從而給予那些打手們以得到拯救的機會。只要這些打手還活著,那就是上天還在看到他內在的善念、或者由於其它原因而繼續給他得救的機會,所以我們就會開示。
作為負責承擔審判江澤民、消除共產黨這件事的執政者、審判發動者,也可以本著類似的態度:既然上天還讓那些曾經參與迫害的人活著,那麼就允許他們懺悔。
(一)通過審判江澤民,給曾經的打手們懺悔和減輕罪過的機會
善惡有報是宇宙中的鐵律,所以那些跟隨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人,無論如何他會在地獄中承受所施加給法輪功學員的各種痛苦。由於法輪功是純淨向善,而他們是在明明知道法輪功真實情況後仍然為惡,所以往往要使他們加倍償還。那是極端痛苦的。但是,如果在活著的時候真心懺悔,那麼也可以成倍的減輕罪行。對於那些曾經的打手來說,趁活著的時候懺悔,其實是十分需要抓緊的機會。
在審判江澤民過程中,較好的做法就是給曾經的打手們以懺悔和減輕罪過的機會。但是這種給予懺悔的做法,和歷史上中共政權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具有本質的區別,在於:
(1) 懺悔是向神佛懺悔、給上天懺悔,而不是給執政者懺悔,更不是給邪黨貼金懺悔。
(2) 懺悔應該是真誠的。其到底真誠與否,神佛看得清清楚楚。作為真誠的懺悔,應當表達懺悔之意,應當與自己本來應當符合的道德標準相比較,應當把自己所參與的迫害法輪功的情況等事項都說明清楚、一併懺悔;同時也應當把自己所知道的其他人迫害法輪功的情況都予以檢舉、指控。
(3) 懺悔的核心應當是自己如何走向迫害法輪功的。作為人,都有普通的良知,尤其看到法輪功學員的時候,往往會為其所展現的純淨、無私所震動。可是打手們為甚麼還是要迫害?是由於甚麼心路歷程?通過這個過程,能夠實際展現江澤民是如何利用中共邪黨的宣傳和組織,如何對打手們施加控制和欺騙,如何運用這些打手直接破壞中國的法律實施的。
(二)對江澤民之後的執政繼承者,這也是難得的一個得救機會
啟動審判江澤民,對於被江澤民挾持、所以不能改變其迫害政策的後代中共執政者,也是一個難得的得救、自救機會。
首先必須正視一點:這些後代執政繼承者在事實上已經負有不能制止迫害的責任,甚至可能已經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脅從罪犯。為甚麼呢?江澤民挾持後代繼承執政者必須延續其迫害,這固然是江澤民的邪惡,可是後代繼承者中了江澤民的招、確實這樣執行了,那從一定意義上也就變成了江澤民所發動犯罪的脅從犯。另外,江澤民時代刻意製造了各種謊言、掩蓋了許多真相,使人們日益喪失了對善惡有報規律的信心,導致一些人們在法輪功學員「勸三退」的時候不敢接受、不能得救,而這一切在江澤民之後卻仍然被維持著。因此,後代中國的執政者客觀上確實負有歷史的責任。
從更深的意義上講,中華文化自古講「天意不可違」,天意的力量是非常強大、偉大的。如果真正順應天意,那麼一切可能都會很順利,而困難只是表面的表現。作為繼任執政者如果真的不想延續迫害法輪功,為甚麼看不到天意的偉大、而非要沉迷於中共暴政理論的假相之中呢?是甚麼心理導致的呢?所以,這些後代執政者也應當承擔其任內身居最高領導人職務、卻不能終止和制止迫害法輪功之邪惡政治運動的歷史責任。
其實,所有被江澤民挾持的後代的中共執政者早就應該與江澤民切割。而目前江澤民已經死亡,許多歷史機緣已經成為過去。現在唯一還能夠做的,也就是發動審判江澤民,從而完成前面所述的四件事。上天看人心。只有真心的啟動、儘快完成這一切,才能真正與中華民族、與全體中國人站在一起,才能彌補自己本來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
四、建議的做法
針對以上情況,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本文作者給中國社會的所有執政者、有條件發動、推動審判江澤民的人們提出如下要求與建議:
(1)正視中國國家自二零零三年江澤民卸任中國國家主席以來迄今仍然沒有正式停止迫害法輪功、客觀上仍然與江澤民站在一起的事實狀態,莊嚴決定與江澤民、尤其其所發動的迫害法輪功之重大犯罪進行嚴肅的切割。
(2)參照中國傳統文化,從新界定國家政權的根本在於順天承運——即順應天意和天理、完成時代賦予的使命,從而把中國政權的性質與中華傳統文化鎖定在一起,而與中共邪黨所散布的唯物主義、無神論哲學予以切割。
(3)真正認識到作為國家執政者所負有的順應上天、協助上天教育人民的責任。在歸正自己,懺悔自己過錯的同時,也需要對江澤民這樣曾經擔任中國最高領導職務的人予以公正的歷史評價,才能完成領導和教育人民的基本責任。
(4)設立專門的機構,負責對江澤民擔任各項國家公職、尤其即將任職國家主席的相應期間、任職國家主席和掌控國家實際權力之時及以後、直至死亡的全部行為進行調查,從而對江澤民的一生、尤其任職國家主席的行為作出公正評價。承認其曾經作為中國國家主席、實際政權掌握者的身份;同時根據調查所認定的犯罪,剝奪中國曾經給他頒發的各項榮譽,對其所構成的犯罪進行宣判;如果需要,對其所積累的財產予以追奪或部份追奪。
(5)對江澤民所發動、而後代執政繼承者所未能終止的迫害法輪功,代表中國,向上天進行深刻的懺悔;同時也允許曾經參與迫害的其他人向上天、神佛懺悔。
(6)代表中國國家,就中國國家(被江澤民所利用而)發動、實施的迫害法輪功,向法輪大法師父、廣大法輪功學員道歉。對在中國所實施的迫害進行全面詳盡的調查;結合參與迫害者懺悔的情況,對其曾經參與的迫害犯罪進行法律的審判,實施必要的懲罰。
以上五點要求和建議,希望中國國家的執政者採納,希望中國社會有能力發動審判江澤民的人們考慮。
五、最後總結
中華民族在漢武帝時期確立了「天人感應」、「天人合一」的學說體系。這個學說體系的實質是善惡有報信仰在國家執政領域的體現。但是,這個信仰發生的根源非常早,至少在商湯禱雨的時候已經出現,而且當時已經成為國家君主的實踐了。中華民族五千年、乃至更久遠的信仰一直就是善惡有報。
但這一點卻被中共意識形態誣陷為迷信。在江澤民時期,更以此為藉口開始了「三個月消滅法輪功」,正式帶領和脅迫中國站在了「真善忍」的對立面。這是中國的恥辱,是江澤民和中共強加給中國人民的災難。那麼,就像一個人的身體有新陳代謝的機制、敗壞了的細胞與物質會被人體排除掉一樣,宇宙中也一定會淘汰這個與天理背道而馳的中共邪黨、其意識形態。
由於這種淘汰機制的作用,——從中國國家和人民自身的角度反思,是由於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迄今二十多年的時間,中國、許多人民仍然沒有與上天將要淘汰的江澤民、中共邪黨切割,所以也帶給了自身極大的災難,其中包括沙士、新冠等瘟疫。中國社會已經因此遭受了極其重大的死亡。
所以,在蒼天的警告面前,中國社會、中國執政者亟須驚醒:必須儘快與中共無神論、反神論切割,必須儘快恢復中國政權五千年以來「順天承運」的本質,必須即刻與江澤民切割!
為此,在人間需要給江澤民一個公認的負面評價。
為此,需要在人間啟動對江澤民死亡之後的蓋棺定論、公正審判。需要完成中國早就應該完成的四件事。
最後,感恩法輪大法師父對大法弟子以及無量眾生的慈悲救度。#
(全文結束)
文章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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