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日前去信轄下體育總會,要求於今年7月1日前,在總會名稱加上「中國香港」,否則未必符合資格獲資助。資深傳媒人吳志森質疑,除了獻媚及對「一國兩制」沒有自信的心態外,是「表忠」的「新常態」。

港協暨奧委會日前去信體育總會,要求港協暨奥委會轄下的體育總會,冠以「中國香港」參與活動。信中引述《基本法》第149條稱,各「團體和組織可根據需要冠用『中國香港』 的名義」,參與體育等範疇的活動。

吳志森在網上節目「森直口快」指出,殖民地時期「不會叫你寫英國香港」。20多年來沒有強迫改名,但是現時雷厲風行要改,反問「過往是否違反基本法?」他續指,《基本法》相關條文的字眼為「可根據」,不做無可厚非,質疑有關要求是為「表忠」。而由身兼輔警總監的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楊祖賜要求實行,是為向北京獻媚表示「愛國」。

他反問,「香港賽馬會」、「香港警察」、「香港電台」等,是否都要冠上「中國」在前,又例如日後提到「香港特首」,是否要改為「中國香港特首」?

吳質疑改名實際的作用和意義。「是否改名後,香港會更加牢固地在中(共)國底下的特別行政區飛唔甩(飛不走)呢?」但其實改名與否也是「飛唔甩」,播錯歌事件反映當局未有「說好香港故事」。香港的國際形象在國際從來只是「香港」,在國際賽事上香港有別於中國是「一國兩制」下的安排。吳質疑在國際了解的情況下,特意改為「中國香港」的必要,認為是次決定是對「一國兩制」很沒有信心,實屬可笑。

吳志森又提到早前的「香港製造」(Made In Hong Kong)風波。美國政府要求香港製造的進口產品,改用「中國製造」(Made in China)標籤,但港府反對,堅持用「香港製造」。吳質疑為何是次只針對體育界,標籤為何不改為「中國香港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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