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的網媒《立場新聞》其前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新聞》所屬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今(4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13日審訊。控方欲將2019年中大衝突案的判辭呈堂,以證明法庭處理案件後,如果《立場》涉案文章仍然與事實不符,法庭可推論文章有煽動意圖。

控方欲呈遞相關判辭,針對涉案的中大衝突兩周年文章,並傳召警員作供,以警方內部資料解釋涉案文章受訪者資料、背景,推論被告知悉文章有煽動意圖。

辯方反對警員就判辭作供,認為另一案件的事實陳述,不能約束法庭裁決本案的事實,亦指判辭已上傳至司法機構網站,亦可從新聞報道找到。如果控方要證明兩名被告知道受訪者背景,應該從新聞報道等普通渠道取得資料,不應以警方內部資料作司法認知,認為有關做法不穩妥。

控方回應傳媒報道基於法庭及警方資料,故警方內部紀錄最準確,《立場》發布文章是法庭頒布案件的判辭之後,質疑被告作為傳媒是否不知情,認為當文章「不符事實」,即可推論其煽動意圖。不過文章內容即使可能屬實,只要符合挑起對政府仇恨等意圖,亦可構成煽動。另外警方內部紀錄亦可證明,博客作者陳沛敏(時任《蘋果日報》副社長)在2021年6月17日被捕,促成《立場》6月27日發出下架公告。

《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定,證人可就涉案文章的受訪者背景作供。至於中大衝突的相關資料則應以其它方法呈堂,如援引相關報導佐證。

警方國安處高級督察丘楚怡之後作供稱,收到案件主管指示,查找案件背景資料,案件主管從「案件管理及調查系統」取得涉案文章受訪者何桂藍、鄒家成及梁晃維的被捕日期、張崑陽及羅冠聰因一宗「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被通緝,許智峯則在2020及2021年4度被發出拘捕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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