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晚,50歲男子梁健輝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刺傷一名警員,其後自戕左胸身亡。死者梁健輝的死因研訊11月30日起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為期5天,陪審團12月7日一致裁定梁健輝「死於自殺」。有時事評論員分析指,梁健輝覺得毆打示威者和縱容「7.21白衣人」打人的警隊不受任何制衡,所以他想以行動去制衡警隊。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在審訊首日提醒2男3女陪審團死因庭並非刑事審訊,並非審理死者犯下的刑事罪行。
梁健輝的家屬在庭上作供指,梁健輝性格內向冷靜,在澳洲完成學業後返港,因工作出現問題而與家人關係轉差,除了在節日碰面之外沒有其它聯絡,所以不清楚他的情況。梁健輝家人透露,在案件發生前數個月,兩人曾經見面,但梁健輝沒有表達對社會事件的看法和政治立場,或對任何人厭惡憎恨,亦沒有流露出厭世和自殺傾向。
記事簿及遺書批評警方
庭上公開了死者梁健輝的記事簿節錄影印本,裏頭寫有批評警方的字句,例如質疑警方「元朗7.21事件」後沒有資格再維持治安,死者家屬在庭上確認是死者的筆跡。
警方於案發現場檢獲8隻 USB,內有梁健輝的遺書及公開信等,USB內有相片顯示用封箱膠紙把短刀固定在大腿,再用膠文件夾住刀刃;在梁健輝家中檢獲《蘋果日報》出版的《榮光歲月》書刊、多份有標記的《蘋果日報》、兩包索帶、摺刀等。梁健輝的遺書透露他希望把遺產捐予記協,又批評警方打傷市民、包庇罪犯,沒有法律可以制衡警方。
受傷警傷口長14厘米
受傷警員蘇敬祖在庭上作供指,去年7月1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一帶巡邏,晚上大約10時05分,曾看到有黑影走近,起初以為是途人經過,但梁越走越近,其後以刀刺向蘇左膊近背部。蘇被刺傷後隨即跑開,並高叫「有刀、幫我」,其後倒地。 蘇敬祖形容他的傷口長約14厘米,肺部亦有3厘米傷口,需要留醫19日,他又聲稱有關傷勢對他現時執行職務仍有影響。
庭上讀出拍攝到案發經過的網媒女記者供詞,指她當晚9時45分在銅鑼灣崇光百貨門外拍攝直播,當時有3名軍裝警員駐守,與她相隔大約2米。晚上10時許,她看到一名高1.8米男子從她身邊走過,隨後一名軍裝警員倒地,多名警員制服梁,而梁躺臥在地上,身旁有血跡。她在警員封鎖現場後暫停直播。由於該名女記者在去年9月底離港,故無法被傳召出庭作供。
另一名網媒男記者的供詞指,在去年7月1日晚上10時05分,他在崇光百貨外聽到有警員大叫「不要動,放下武器」,亦有警員向梁擎槍,梁退到商場門外。其後男記者看見梁胸口湧血並倒地,有一把長8至10吋的刀掉在地下。
救護員先送梁健輝上救護車
受傷警員蘇敬祖的上司警長文藝峰作供稱,案發當晚大約10時,聽到有人大叫「有刀」,見到一名男子在崇光百貨外被其他警員包圍,男子手持一物品移動向自己的胸口。當文藝峰得知蘇敬祖被刀刺傷,馬上前往蘇敬祖倒地的位置,看到他的恤衫布滿鮮血,更有「啫喱形狀」的血液在地上,他當時嘴唇青白、眼睛半開合,更一度稱自己「呼吸好辛苦」。
文藝峰稱在救護車到場時,他要求先送蘇敬祖到醫院,但救護員拒絕,說已失去呼吸脈搏的梁健輝須先送院救治。另一輛救護車約3分鐘後到場,文藝峰陪同蘇敬祖到醫院。
女督察潘煒琦作供稱,到場後看到倒卧地上的梁健輝,用敷料為他按壓傷口止血,但當時梁已無呼吸脈搏,故以心肺復甦法加上心臟去顫器急救,直到救護員到場。
醫生稱刀傷致命
為梁健輝急救的律敦治醫院急症室醫生劉兆基作供稱,當晚10時半接手急救時,看到梁的左胸口有2處分別約3及4厘米長傷口,心臟已無活動。劉肯定傷勢已及肺部,心臟亦有可能被傷及,故為梁的胸腔引流,喉管及床上的血,估計超過一公升。在電擊、注射強心針、輸血等後,梁沒有起色,於是在當晚11時20分宣布死亡。他說,梁入院時已無呼吸脈搏,「可以說是死亡狀態」,認為刀傷影響心臟功能,是致命的傷口。
法醫劉衛國在事發後4天,即7月5日解剖梁健輝的遺體,稱死者左前胸有2處傷口,傷口的末端鋒利尖銳,由利器造成,深度分別達9.5及7厘米。他認為梁的死因是胸部刺傷,穿透胸壁、左肺、肋骨、心包、心臟、橫隔膜、肝臟,導致大量出血,心臟功能被刺傷影響,導致死亡。
陪審團退庭商議1小時
12月7日,裁判官高偉雄引導陪審團時稱,若認為死者殺死自己,可採納相對可能性的標準,裁定死者「死於自殺」;若陪審團認為死者沒有如此意圖或不知道死者如何受傷,則可作出「存疑裁決」。陪審團今早近11時退庭商議約1小時,一致裁決梁健輝「死於自殺」。
裁判官總結證供時稱,死者沒有公開表達對政府、警方的立場,或透露自殘傾向,所以只可從死者扔在現場的8隻USB中推斷其想法。事主的電腦及USB均有10張相片,包括涉案的刀、死者把刀藏於大腿的示意圖;另有4份題為「公開的私事」、「後事」、「致香港警察」、「致香港uncle auntie」的文檔,事主當中斥責警方包庇罪犯、不被制衡,稱「今天發生的事,是希望可以帶來制衡」。
曹家超:梁健輝想制衡警隊
時事評論員曹家超12月7日在網台「香港冇格仔」節目中分析指,梁健輝想在臨死前貢獻社會,而他選擇了針對警員,因為警隊在反送中運動期間毆打示威者和縱容「7.21白衣人」打人,梁健輝覺得警隊不受制衡,所以他想制衡警隊,扮演「社會判官」的角色。
曹家超指梁健輝在遺書中呼籲市民仿效他,所以研訊主任沒有讀出遺書,避免引起社會的模仿效應。政府擔心有人模仿梁健輝刺警,所以拘捕那些歌頌他的人士,例如幾位哀悼梁健輝的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成員。
陳珏明:聆訊無聲中結束
資深記者陳珏明12月7日在網台「D100」節目《聽君一夕話》中指出,一些跟醫療事故和意外有關的死因聆訊,裁判官通常會在總結時向政府提出建議,但今次梁健輝案的裁判官高偉雄沒有作出任何建議,死因聆訊在無聲中結束了。
陳珏明認為「死於自殺」的裁決屬意料之內,但他質疑聆訊沒有詳細探討某些問題,例如警員制伏梁健輝的動作會否在無意之間加劇了梁健輝的傷勢,以及警員按壓梁健輝的傷口止血是否合適。
案件編號:CCDI-555/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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