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周三(8月31日)發布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報告,認為針對維吾爾族和「其它主要以穆斯林為主的社區」存在「嚴重侵犯人權行為」。
報告稱,「關於酷刑或虐待模式的指稱,包括強迫醫療和惡劣的拘留條件,以及對於個別性暴力和基於性別的暴力事件的指稱,是可信的。」
OHCHR在報告結尾措辭強硬的評估中表示,在「更普遍地限制和剝奪個人和集體享有的基本權利的情況下,對維吾爾族和其他人進行任意拘留的程度可能構成國際罪行,特別是危害人類罪」。
以下為這份45頁報告的四個要點。
嚴格審查
報告表示,周三(8月31日)的報告「基於對人權高專辦目前可獲得的文件材料的嚴格審查,並根據標準人權方法評估了文件材料的可信度。
「特別關注了中國政府自己的法律、政策、數據和聲明。人權高專辦還要求提供信息,並在整個過程中與中國進行了對話和技術交流。」
這份報告是人權專員米歇爾.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在四年任期的最後一天發布的。報告稱,這些侵權行為發生在中國政府聲稱其針對維吾爾少數民族的恐怖份子的反極端主義戰略的背景下,該戰略涉及使用所謂的職業教育和培訓中心,或再教育營。
聯鎖模式
報告表示,近年來中國政府在新疆的政策「導致呈現出對廣泛人權的嚴厲和不當限制的連鎖模式」。
報告指出,即使職業教育和培訓中心系統如北京所說,「已經範圍縮小或結束」,「支撐它的法律和政策仍然存在」,從而導致監禁使用的增加。
報告表示,自2017年以來的任意拘留制度和相關的虐待模式「是在對維吾爾族和其它少數民族進行更廣泛歧視的背景下出現的」。
違反國際法
「這包括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廣泛、任意和歧視性限制,違反了國際法律和標準」,包括對宗教自由以及私隱權和行動權的限制。
此外,該報告稱,中共政府在新疆的政策「超越了國界」,分隔家庭,「切斷」聯繫,對更廣泛的公開談論國內狀況的維吾爾僑民產生了「恐嚇和威脅模式」。
報告表示,中共政府「負有首要責任確保所有法律和政策符合國際人權法,並迅速調查任何侵犯人權的指控,確保追究肇事者的責任,並向受害者提供補救」。
報告建議
OHCHR在報告中提出的建議包括,政府應採取「迅速措施」,釋放所有被任意關押在新疆的個人,無論是在再教育營,還是在任何其它拘留中心。
報告稱,中國應讓家人知道任何被拘留者的下落,提供確切的位置,並幫助建立「安全的溝通渠道」,讓家人團聚。
報告呼籲中國對其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國家安全和反恐政策進行全面的法律審查,「以確保其完全符合具有約束力的國際人權法」,並廢除任何不符合國際標準的法律。
它還呼籲政府迅速調查關於在再教育營和其它拘留設施中侵犯人權的指稱,「包括關於酷刑、性暴力、虐待、強迫醫療以及強迫勞動和拘留期間死亡報告的指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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